天府评论 >> 反腐倡廉 >> 正文
严防“硕鼠村官”污染基层政治生态
http://www.scol.com.cn(2018-7-4 8:42: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倪洋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媒体接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三塔镇韩四村多名村民的实名举报,称该村党总支部书记于子江存在多项违法乱纪的问题,不但存在乱收费、以权谋私、套取国家补助等问题,而且还存在涉黑、涉枪问题。(7月3日中国江苏网)

  有道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在基层的“领路人”、“领头雁”,直接面对群众,按理应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惠农强农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必须遵纪守法、厚德为民,在党员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个别农村,少数村干部,包括前文提及的这位村党总支书记,太拿自己当回事,太不拿党和国家的法纪当回事,背离党、背离人民,恣意妄为、横行乡野,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更损害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警醒,并切实采取措施,严防“硕鼠村官”污染基层政治生态。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法纪神圣不可侵犯。农村基层,不能也不允许成为法外之地。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先锋模范,并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捍卫法纪的尊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前文提及的这位村党总支书记靠家族势力称霸一方,在土地复垦中套取国家补助,利用殡葬改革乱收费,扶贫工作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而且还存在涉黑、涉枪问题,属于典型的目无法纪、狂妄乱为,必须受到法纪的严惩。对此等违法乱纪问题包庇、纵容,同样是对法纪的藐视与践踏,公平正义也就难以得到维护。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村干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的主力军,必须胸怀“三农”之情,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有为,不能也不允许身在基层心不在基层,更不能假借土地复垦、精准扶贫等工作契机,损公肥私、为所欲为。各级各地组织人事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以权谋私、违纪违规等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涉嫌违法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让每一个违法乱纪者逍遥于法纪之外,从而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厚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因。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更加需要信念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公仆情怀,恪守为民宗旨,坚守法纪底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能也不允许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工作重心下移,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进行持续整顿,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要注重村党组织书记的选育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正本清源、固本强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民心无影又无形,却是人间定盘星。得民心者得天下。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以百姓之心为心,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高举过头顶,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求所急所盼深深刻印在心中,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民争利甚至与民为敌。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理、权与法的关系,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伤害民心。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更加应该成为脱贫摘帽的主心骨和“领头雁”;在改革发展主战场,勇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在急难险重的最前沿,奋不顾身、甘洒热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党的先进性、彰显公仆的为民情。反之,漠视民生、损害名利,人民群众也不会让其坐在台上。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农村基层干部,是老百姓喂养大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也不允许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一些村干部,仰仗个人权力或家族势力,罔顾党的培养,无视百姓的恩情,胆大妄为、横行乡野,成了人人痛恨、个个喊打的“硕鼠村官”。难道正如俗话所说的,山高皇帝远,就能够如此的肆意妄为吗? 笔者认为,要防止“硕鼠村官”现象的发生还需从多个方面共同去努力。一是加强对村官以及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二是加大对贪腐村官、干部的惩处力度,以儆效尤。当然,重中之重还是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从政行为进行有效约束,让其行使权力时做到公开、透明,将监管落到实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