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打击“套路贷”也要拍醒“中套人”
http://www.scol.com.cn(2018-7-7 8:48: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招聘网络主播,承诺可以将应聘者包装成“网红”,但需要先整容。同样是招聘网络主播,入职前需要先花高价购买直播设备。整容或购买设备可提供贷款,但50万元债务40多天就变成500多万元。近日,通过启动专项行动,北京警方先后打掉多个以“网络虚假招聘”“套路贷”为代表涉嫌诈骗或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破获相关犯罪案件20余起(据7月6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的“套路贷”,说白了,就是以“出借款”的名义,设下各种陷阱、圈套,利用多种欺骗手段进而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的目的。实际上他与前一段时间风靡高校校园的非法“校园贷”都属于一个“套路”,看似程序简单方便,甚至只需要受害人提供个人身份证等信息,提前扣除的所谓“利息”,所需借贷的款项就能立刻进入受害者的账户。而北京警方打掉的以“网络虚假招聘”“套路贷”为代表涉嫌诈骗或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则放贷的“套路”更深。乍开始,受害者还以为占到了大便宜,遇到了能让自己实现“梦想”的“贵人”。在发现自己“上套”之后,想“解套”就已经无能为力。  

  从几位欲当女主播成“网红”而“中套”的过程来看,她们遇到的几乎就是一个套路,诈骗团伙以高薪招聘女主播为幌子,吸引年轻女性应聘者上钩,然后再以收取器材押金和帮助女主播整容的名义,诱使应聘者向他们提供的贷款公司进行贷款,所贷的款项只是通过应聘者的账户走一下,随即便转移到由他们指定的“三无”整容机构和器材供应商的账户,虽然承诺应聘女主播可以通过提成还贷或成为“网红”之后轻松还钱,但实际上高额的工作任务指标让女主播们根本无法完成,在个人和家庭无力归还贷款及高额利息之后,不得已还得通过他们“以贷还贷”。可以说,诈骗团伙为应聘女主播们设计的不仅套路中暗藏套路,而且还是“连环套”,如果不是警方及时识破打击,受骗上当者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这笔“冤枉债”。  

  诈骗团伙挖空心思设计“套路贷”,目的就是通过这种不易识破的借贷伎俩坑害应聘者,对受害人进行巧取豪夺、牟取暴利,北京警方依法对“套路贷”实施严厉打击,既是在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受害人的合法权利,也是对欲实施各种网络诈骗犯罪的有力震慑。然反过来也不难看出,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被“套路贷”欺诈上当的受害人,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缺乏正确的财富价值观,虚荣心理作祟,既想赚大钱又想走捷径,寄希望通过博眼球当“网红”来迅速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而诈骗团伙正是摸准了这些人的“投机心理”,所采取的套路也基本就是为她们“量身定做”。  

  应当说,对于以“网络虚假招聘”“套路贷”为代表的诈骗或敲诈勒索犯罪,必须要依法严厉打击,但同时,也应当通过打击“套路贷”来“拍醒”那些存在“好逸恶劳”心理、贪图通过一夜爆红而成为“女富婆”的“中套者”。实际上,包括前期流行高校校园的“校园贷”在内,上当受骗者大多都是因为贪慕虚荣和追求高消费而身陷其中,从非法“校园贷”或“套路贷”获取资金也并非他们的“刚需”。不消除这种畸形的财富观和名利观,贪慕虚荣甚至任抱有“投机心理”,势必还会成为各种金融诈骗犯罪的目标,惩治了非法“校园贷”“套路贷”,不排除还会有更具危害性和隐秘性的“XX贷”悄然上场。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