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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打赏款 事后维权不如事前管控好
http://www.scol.com.cn(2018-5-15 14:08: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连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大连9岁女孩打赏主播5万余元,母亲维权3个月无果。涉及到的虎牙直播平台的公关部陈女士表示,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客服都会先向申诉人了解基本情况,之后建议申诉人进行材料的搜集,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平台会再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解决方案。女孩母亲关梅女士的钱是否还能退还?未成年人注册是否有相关审核?陈女士也进行了逐一说明。(5月15日《半岛晨报》)

  又是一起未成年孩子网络平台打赏主播,掏空家长“钱袋子”的事件。家长去维权,平台经营方公关部负责人却以提供材料不充分,迟迟三个月没有得到处理效果。更让笔者想不到的是经营方提出,必须提供孩子玩网络时的监控录像材料。这样的条件谁家能够做到呢?试想,在家安装摄像头来监控自己的孩子,孩子在这样的家境下,会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发展吗?然而,平台经营公司就是抓住这个家长方面的“短板”,让家长很难提供出这样的视频资料,申诉始终没有通过审核,母亲维权的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发生在关女士孩子身上的事件绝非个案,从报道中我们了解到,在大连类似的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或者消费大额钱财玩游戏的案例近一两年来并不在少数。今年1月份,大连9岁的小梅先后30余次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打款,消费了父亲支付宝里的5.8万余元钱。不久前,大连另外一位13岁的男童玩多款手机游戏,刷掉了妈妈卡里1.2万元钱。去年《央视新闻》曾报道,上海一位13岁女孩以学习为由,用妈妈手机偷偷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就花光了父母25万元的积蓄。

  这些案例经过媒体披露后,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对孩子、对家庭、对平台都是一种震动和惊醒,但雨过地皮并不很湿。类似的事件还是在上演,大有“移花接木”之说,不在甲某孩子身上发生,就在乙某孩子身上出现。这就足以表明,网络游戏平台普及比较广泛,监管的缺失和法律的滞后性,使得直播平台行业乱象丛生,未成年人正处在心智发育不健全、“三观”塑造的特殊阶段,很容易受到低俗网络信息的吸引而沉迷身陷其中,打赏主播钱财不“吝啬”。

  由此来看,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能靠“事后救火”来化解,弥补打赏造成的创伤,必须在事前管控好上下功夫,这远比“生米做成熟饭”后,再出维权讨要好。

  笔者认为,解决孩子打赏主播事件频发问题,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主管部门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工作必须到位,不能“缺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有的教育从业者,以及网络经营企业一起行动起来,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不让孩子的网络空间充满不健康的东西,保护孩子免受移动互联网负面信息的攻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直播平台的审核管控机制,禁止未成年人登录直播平台,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网络平台,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

  另一方面,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看护好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在健康的网络空间中接受教育,开启智力。同时,家中的资金管理绝不能让孩子参与其中,更不能把大额钱财、银行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告诉孩子,不给孩子掌控钱财的丝毫机会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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