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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入电信业,让竞争带来更多实惠
http://www.scol.com.cn(2018-5-3 8:26: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符合条件的民营、国有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这意味着,经过四年多的试点,虚拟运营商(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5月2日北京商报网)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符合条件的民营、国有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也就是说,民企、国企、外企等可以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商手中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由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加入,必然会打破电信业垄断的局面,可以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倒逼传统电信运营商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做更加精细化的调整,把中央提出的“提速降费”真正落到实处。

  从2013年底至今,工信部先后向5批42家民营企业发放移动转售临时牌照,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在这一背景下,降低资费价格、月底流量不清零、取消漫游费等业务相继出现。此外,工信部还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宽带接入市场,首批试点的城市包括太原等16个城市,为三大运营商做了很好的示范。经过四年多的试点,虚拟运营商(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这将为这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拓展了更大的空间,也为电信业打破传统经营模式创造了契机。

  虚拟运营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后,转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可向工信部申请移动转售客户服务号码,可以按照批准的位长、用途等规范使用。而且通告明确,基础运营商给予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运营商同类业务平均单价或套餐价格,同时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使虚拟运营商不再“批零倒挂”。这样,可以给这些民资、外资企业等有了更大的操作空间,可以在价格、服务等方面与原有的电信商展开竞争。

  但要让民营、外资等真正融入“电信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这些民资、外资等只能做通信转租业务。要从基础电信运营商那里那里获得转租业务,必须要掏一大笔“转租费”,就会大幅提高了运营成本。再者,网络安全、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用户权益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需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技术支持,这可能又要掏一笔不小的费用。另外,原先的三大运营商在移动电话、电信宽带等方面已经有了数亿的固定用户,占据绝大多数份额,新进的民企、外企难以企及,只能发展新的用户。毕竟现在许多人的手机与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捆绑起来,要改变手机号,就可能带来许多麻烦。

  要提高民企、外企等进入电信业的积极性,必须放低门槛,在新进入者短时间无法建设强大基础运营网络的前提下,国家有关部门应让基础运营商以比较低的价格向民企、外企提供基础网络资源。要对电信产业链条进行细分,公益类产业节点要牢牢把握,而相对竞争性的产业要大胆地引入战略投资者。最关键的是,要加快国有电信业混改的步伐,使得股东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模式,使企业呈现更大的活力,推动资费优化和下降。(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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