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机票退改费价格离谱约谈不如定标准
http://www.scol.com.cn(2018-5-3 7:52: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不久前,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播出了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机票高价退票、改签情况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4月24号,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明确告知涉事的航空公司和网上机票代理点要来说明情况。然而一周过去之后,没有一家公司前来接受约谈。江苏省消保委就此表示,将于五一节后,就相关情况致函民航管理局。(5月2日《央广网》)

  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涉事企业,8家航空公司、7家旅游平台无一前来, 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这说明了这些涉事企业并不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放在眼中,不去又何妨?虽然五一后会再次约谈,但人家仍然不加理睬,又能怎么办?约谈不如定标准。

  机票退改费价格离谱是不争的事实。已经出现退票费用是机票价格3倍以上的怪事。退票费用混乱,改签的费用也是如此。以预订6折左右的经济舱航班,并在飞机起飞前5小时之前退票为例,8家航空公司退改签政策均不一样。其中,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山东航空、厦门航空手续费大多为购买时机票价格的30%;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手续费大多为购买时机票价格的20%,而折扣越低,收取的退改签手续费率越高。

  之所以出现机票退改费价格离谱,一个主要的原因则是在2004年,国家民航总局把过去“起飞前24小时”作为退票费收费收取费率的一个标准删除了,没有了标准收费也就各行其事。事实证明,没有标准是不行的。收费混乱,导致乘客维权难,乘客与航空公司旅游平台相比,是弱势,无法与之抗争。因此,近年来,类似于机票退票、改签所引发的纠纷不时登上各大媒体的版面,不过,涉事企业是不愿意放弃到手的肥肉,可以说越混乱,收费可以越离谱,赚到的钱会越多,但对于乘客来说,权益受损将成为家常便饭。在监管不力,在惩罚并没有成为配套措施的情形下,自然不会将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放在眼中。可能在这些涉事企业看来,连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约谈也不在意,乘客的维权更会被弃之不理。

  机票退改费价格离谱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这需要进行规范,这一方面需要全国版的标准,另一方面需要相应的惩罚措施,小打小闹的“约谈”恐怕治不了离谱的机票退改费价格。(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