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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死赔30万”?丑陋的“道德穷光蛋”
http://www.scol.com.cn(2018-5-25 13:57: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蓬国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23日早上7点40分左右,陕西西安育为麒麟山幼儿园的学生们正在老师的带领下在操场做早操,未料,两瓶罐装啤酒从天而降,直至砸向幼儿园操场。据了解,涉事女子就住在幼儿园南侧高层里,事发时,她总共抛下两个易拉罐,一瓶矿泉水及一瓶化妆水,除两个易拉罐外,其余均落在幼儿园外。有现场的孩子家长透露,该涉事女子称幼儿园的孩子们太吵了,影响到自己的睡眠。涉事女子被家长团团围住后,态度十分蛮横,对着家长叫嚣“砸死一个赔30万”,令家长十分愤怒。(5月24日北京晨报)

  女子向幼儿园扔啤酒罐,还叫嚣“砸死1个赔30万”,实在太嚣张了!虽然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但也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把钱力关进笼子”,断了某些人“有钱任性”的妄念!

  由于觉得幼儿园的孩子太吵,影响自己的睡眠,就从高空往幼儿园扔啤酒罐、矿泉水等,可见该女子不仅以自我为中心,道德素质低下,而且目无法律,不顾他人死活,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涉事女子从高空往十几米外的幼儿园的孩子们扔啤酒罐等,明显具有主观故意,目的性、针对性很强,应该可以预料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上述案情属实,则涉事女子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绝不仅仅是受到道德谴责或治安处罚而已。

  至于她叫嚣“砸死一个赔30万”,则反映她对他人生命的鄙夷,以为自己有钱就可以胡作非为。且不论她究竟多么富有,但从其言行看,必是“道德穷光蛋”无疑。可是,“砸死1个赔30万”究竟纯属胡言乱语,还是根据她的人生经验而作出的判断?她自己或身边人有没有用钱“摆平”过一些违法违德的事?“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思想还有市场,是否意味着“以钱凌法”的现象仍在某种程度上存在?

  总之,在“把权力关进笼子”取得重大成效的同时,也要做到“把钱力关进笼子”,确保公平正义的曙光不被任何阴霾所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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