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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人”的携程仅认错整改就没事了?
http://www.scol.com.cn(2018-4-1 7:12: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张价值6000多元的机票,竟然被告知需要收取9000多元的退票费。今年2月,深圳一名消费者的遭遇引发关注。事发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介入事件。昨日,携程CEO孙洁等相关负责人在深圳消委会的交流会上向消费者致歉,承诺解决消费者投诉的退票费高于机票费问题,并向深圳消委会提出5条整改措施。(3月31日《广州日报》)

  该事件被披露之初的3月8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社会监督职责,向携程深圳公司发出监督函并进行了约谈,而携程却在回函中坚称“不存在此问题”。也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迫于舆论压力,携程终于承认退票费不合理,认错道歉并承诺整改。从开始的“拒不承认”到后来的CEO道歉,携程“退票门”的两张面孔,耐人寻味。

  在深圳消委会和携程公司经过三轮磋商后,携程才最终“服软”,称是内部机制原因。而就在数天前,携程的回应还相当强硬,坚决否认存在退票费高于机票票价,称“国内机票退票费标准由提供运输服务的航空公司制定,我司作为机票代理人执行航空公司的政策代为收取。我司不会超越航空公司自行制定退票费标准。” 而仔细观察发现,携程措辞强调的是“国内机票退票费标准”,而王女士订的是从深圳到突尼斯的国际机票,所属航空公司为土耳其航空,携程在回应中钻的漏洞和前后骤变的说辞,如何能让人接受?

  携程还称,以前未发生过此类事情,可只要上网搜索,就会发现以前携程就有“前科”,仅央视就给它曝光了两次。例如,3年前央视就曝光过携程退票费高得惊人,当时的主持人称:面对着消费者的不满,携程网给出了回应,说是机票套餐本身是属于特惠产品,一般不支持退改签。消费者既然选择了套餐产品,那么就要遵循这样的退改签的规则。可见,人家原来就是那副强硬面孔,携程客服在推荐产品时未解释过任何合约条款,也没有主动说明不能退票或退产品的风险,怎能埋怨消费者?

  然而,对携程坑人,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仅能做到:严肃批评,督促其对信息不透明等不良营商手法进行全面整改,对退票价格高于买票价格等做法进行纠正。因为“消协”属于行业协会,并没处罚权。携程承认是自己犯的错误,而错误在于其内部机制原因导致高额退票费的发生,那么,仅仅道歉并承诺今后整改就万事大吉了吗?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经济损失乃至精神伤害如何挽回?

  对此,相关部门,如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必须根据携程退票费过高所产生的后果,对其进行处罚,不能仅道歉并承诺整改就可以“全身而退”。携程的无理做法,使其处于风口浪尖,造成了消费者退票费高于票面价和这样的事实,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这又如何让消费者“携程在手、说走就走”呢?难怪有网友表达愤怒:“远离携程,珍惜生命。”“携程在手,说坑就坑。”有网友甚至怒斥:“这种流氓企业不罚的它爹妈都不认识它是不会知道‘诚信’俩字怎么写的!”

  如今,商家不择手段坑害消费者的事情不断,可处罚的力度却很小。携程在退票费上的做法,这一次被抓了把柄,那么,它以前坑害消费者获得的“不义之财”如何追回?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如何弥补?这些难道仅是认错、道歉、承诺整改就能一笔勾销吗?而像“消协”之类,已经把工作做到家了,可它毕竟不是职能部门,没有执法权。消协面对商家的不法侵害只能采取协商、督促等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不良商家今后不再“作孽”。这证明,要想让携程这样的商家诚信,处罚必须跟上,否则,下一次“退票门”还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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