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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游”参与游客担责应尽早明确
http://www.scol.com.cn(2018-3-24 7:53: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前溪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网上传播的“桂林旅游团8元团费午餐白饭配腐乳,游客不消费被骂旅游流氓”一事,3月22日晚间,桂林市官方通报,经过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该旅游团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将被从严从重处理。(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桂林旅游团8元团费、9.9元游山东半岛,这些均是典型的“不合理低价游”,本来,“不合理低价游”应该是没有“市场”的,可事实上,不仅旅游团热衷,而有些游客也偏好“不合理低价游”,毫无疑问,从现实来看,“不合理低价游”仍然是有“市场”,要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则需要提高技术含量,需要多方发力。

  《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对于“不合理低价游”,谁都知道有猫腻,因为不可能实现。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购物来“填补”。旅游团打的是购物这一关,而游客则想通过购物这一关来规避,于是“购物”就成为双方斗智斗勇的阵地。谁要在“购物”这一关胜出,就能够得“便利”。其实,许多游客之所以选择“不合理低价游”,也明知道这是个“陷阱”,却要往里跳,在那些游客看来,这不是“陷阱”,而是温柔的跳板。到时候他们就不购物,如果被逼急了,就用手机录音,然后曝光,那么同样不用付钱,就是因为出于这样的“精明”心理,这些游客才会奔着“不合理低价游”而去。

  “不合理低价游”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法律也给予明确的规定,然而,“不合理低价游”则是打而不绝。“不合理低价游”仍然存在,只因为存在利益链条。旅游团靠“不合理低价游”吸引游客,游客靠“不合理低价游”减少旅游成本,两者一拍即合,只是在不可调和或是游客觉得很吃亏的情况下,要借助网络的力量为自己维权,这种维权苦情戏往往也能够奏效。职能部门对导游及旅游团给予严厉的惩罚,而一旦被曝光,一旦被处罚,对于导游和旅游团来说,是得不偿失。因为现在的处罚越来越严重。比如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吊销导游证,并列入旅游失信黑名单。这基本上表明已经被开除出旅游行业了。为了蝇头小利而丢失自己的前程,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极多,必须严厉打击,这一方面要提高惩罚,让相关责任人得不偿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另一方面对参与的游客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因为这些游客无疑就是助纣为虐。自以为凭着小聪明可以一本万利,但极有可能被牵着鼻子走,最终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国家旅游局在2015年就表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将受到处理,可至今并没有很明确的罚则,也未见参与游客受到很严厉的处罚,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纵容。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需要多方发力,尤其是游客,不能心存侥幸,而要勇敢站出来举报,如此才能彻底让“不合理代价游”从旅游市场中消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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