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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伤人再次敲响公共安全警钟
http://www.scol.com.cn(2018-3-22 7:54: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9日下午,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一名三个月大的女婴童童(化名),被坠落的苹果砸伤。深圳市儿童医院初步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创伤性休克等。昨日,童童的姥爷龙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童童仍处于昏迷状态,未脱离生命危险。警方经DNA比对,确定扔苹果的人是小区24楼的一名女孩。昨日,女孩的父亲刘平(化名)称,11岁的女儿向家里的宠物狗投食时,误将苹果从阳台扔了下去,导致此事发生。(3月21日《新京报》)

  虽然惹祸的11女孩的家长和亲属都认可了事实,苹果确实是他们家孩子扔的,也表示会负责到底,但目前女婴童童的医疗费已花费13万余元,后续如果能撤离呼吸机,费用大致在1天1000元左右,加上后期还需要去普通病房,进行巩固、康复治疗,费用肯定不小,更何况她能否恢复健康还是未知数。好好一个孩子,就是被天上飞来的一只苹果完全改变了,可以预见的是,孩子已无法回到健康快乐的从前。

  如今,人们大都居住在楼房里,且住宅楼越盖越高,10层、20层的住宅楼很普遍,这就产生了新的安全问题。有些人不讲文明,依然像原来居住在低层楼房或是平房那样,随意把垃圾或其他物品随意抛出窗外。可殊不知,高空随意抛物十分危险,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高空随意抛物造成的危害认知不足,而另一方面,也有部分人不讲道德文明,逐渐养成了随意抛弃物品的坏习惯有关。我们常说“文明点滴,从我做起”,一个细小的动作就能看出一个人的文明,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不乱丢垃圾。遗憾的是,并非所有人都能自觉遵守。

  近些年,由于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而被起诉的案件逐渐增多。2011年,成都一个小伙子被从天而降的陶瓷水杯砸成重伤,他用了3年时间才找齐100多名被告,从而拉开诉了讼程序的序幕。随后,此类案仍然不断,最近的一次是去年12月宣判的发生于前年的安徽芜湖某小区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法院判决81户共133名被告,在10日内按户各付给原告补偿款4395元、物业支付15.2万元,共计508671元。

  实验显示,花盆落地时动能=质量×重力加速度×高度,1千克×9.8米/秒×30米=294焦耳。294焦耳是什么概念?56式步枪杀伤无防护人体的要求是65焦耳,5.45毫米小口径步枪子弹向目标传递能量为228.3焦耳。再假设,该花盆落在泥地上砸出一个5厘米深坑,瞬间冲击力=能量/形变程度=294焦耳/0.05米=5880牛顿,相当于600公斤重,这一重量足以压死一个人!物理学实验表明,一个200克的苹果从25楼落下,其杀伤性相当于高速公路上,一辆汽车以14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向你冲来,而11岁女孩就是在24楼抛苹果的!

  由于高空抛物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车辆、设施损坏的新闻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简了成为横在人们心中的一把利刃。对于高空抛物行为,人人深恶痛绝,谁都不喜欢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可是,如果高空抛物成为所有人的习惯,我们中又有谁能够幸免?天灾无法抵挡,但人祸我们至少可以避免,这也是近年来不少人甚至专家和学者都在呼吁,应该把高空坠物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重要原因。

  由此,高空抛物伤人再次敲响当公共安全警钟。无论是被高空坠物砸中,或者是无辜连坐,在现代都市高楼林立的环境中,今天的任何一个看客,明天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高空抛物,不仅使地面的车辆和其他物品遭到破坏,还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可见,随意抛物,尤其是高空坠物,既不容忽视,也万万不能原谅。希望人人都遵守公德,也要教育孩子遵守,总之,必须对高空抛物保持高度警觉,绝不让此类悲剧重演。(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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