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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骂游客就该后果很严重
http://www.scol.com.cn(2018-2-8 7:48: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铁公鸡,你叫我怎么跟旅行社交代。”网友的视频显示,一辆前往云南丽江的旅游车上,有游客因未购物被导游训斥:“你们什么都不买,那我给你一桌子饭,你站在旁边看一下,你饱吗?”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称“在前往丽江的旅游车上因未购物而被导游斥骂”,云南省丽江市旅发委5日发布通报称,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已被立案调查。拟对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拟对导游王琼(证号:AD01910F)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2月7日《山西晚报》)

  游客外出旅游,是来享受优美景色,也享受导游的服务,不管怎么样,不是来被导游骂的,可有些导游却显得很牛气,觉得游客购物不给力,就要辱骂游客,什么话难听骂什么。现在对于骂游客的导游以及所在的旅行社给予严厉的惩罚,这是一剂良药,所产生的震慑力将是深远的。

  导游骂游客,其处罚依据并不缺乏。《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当地职能部门经过调查作出处罚决定:拟对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拟对导游王琼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这样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可以说,无论是当事导游,还是旅行社,算是要“划上句号”了,其损失有多惨重,那是可以想象的。或许旅行社和导游均事先并没有想到,骂游客会有如此的严重。

  旅游业中存在种种弊病,比如低价游、欺骗游客等丑陋行为。一般情况下,游客懒得投诉,一方面是因为觉得投诉没有多少意义,也得不到及时解决,另一方面是找不到有效的投诉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旅游业的不良风气,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护犊行为”,对于存在的丑陋行为能遮掩的尽量遮掩,能不处罚不处罚,甚至可以纵容换个马甲就可以重新营业了,如此,又如何能够让当地旅游业健康发展。唯有严厉处罚一些“害群之马”,刮骨疗毒才能正本清源,才有望赢得游客的信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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