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成都举行。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月3日四川日报)
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成立监察委员会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既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了监察范围、丰富了监察手段,又是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的体现,群众对其寄予了厚望。
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可以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气象,作为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机构,如何发挥其职能作用,如何创造新作为,应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坚持政治建设是首位。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作为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机构,必须准确把握自身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
坚定指导思想是前提。指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作为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机构在履职尽责上首先必须要有科学的、正确的指导思想。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因此,监察委员会也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其落实到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聚焦主责主业是核心。各地监察委员会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这是监察委员的主责主业所在。因此,监察委员会应严格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标本兼治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和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此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强监察队伍是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监察委员会的形象和工作成效。因此,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也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那就是必须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要以队伍资源整合为契机,选优配强,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构建起监察干部队伍体系。又要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队伍监督,促使监察干部带头守纪,让“监督者受监督”,不断增强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保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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