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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有了坚强法律后盾
http://www.scol.com.cn(2018-1-6 9:42: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促进法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融资促进相关措施,同时增加权益保护专章以及监督检查专章。呈现五大进步,将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最新指南。(1月5日中国商报)

  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量九成以上,为国家提供了八成以上的就业岗位,占国民生产总值六成以上,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社会发展重要的稳定器,关乎现在更关乎未来。但是,中小企业面对市场经济这个汪洋大海,抗风暴的能力比较脆弱。新的《中小企业保护法》在税收的缓征、免征、减征等方面,为财政税务机构设定一定的责任。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以及国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业在创新和人才支持中小企业方面,都有具体的措施。对中小企业促进的措施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把党中央的政策、国务院的具体措施、地方成功的有效做法,能在法律中落实的尽量落实,尽力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在世界上已经超过绝大多数国家,但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困扰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据了解,中国5600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有借债的占到1/3左右,但真正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仅11.9%。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四条到第十九条对中小企业融资作了明确规定。如: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当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过去,由于法律不到位,加之一些原则性规定的具体政策措施不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中小企业发展处于一个非常不公平的环境,如大企业利用其企业优势地位拖欠小微企业货款,小企业敢怒不敢言,导致其资金周转紧张,甚至拖垮一大批中小企业。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明确资金和税收扶持的同时,更明确了公平的发展环境和公正的权益保护,在给项目给政策的同时,更给他们公平竞争的规则,从而从根本上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投资收益和营造公平竞争交易的市场环境。在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合同自由,减轻中小企业税收、经济、社会负担等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确立了“扶持”与“维权”相结合的原则,就是让中小企业资金税收扶持发展与保护合法投资收益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相结合,“扶持”方面更侧重于以市场化为导向,而“维权”则侧重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实质的公平竞争机会。在尊重市场规律,尽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服务、保障的前提下,在监督检查方面,设置了可操作的罚则,在对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予以严惩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递交举报、控告申请的程序,以及在这一程序中为保护自己免受侵权单位的危害性对待时中小企业应该享有一些特定的程序性权利,确保法律责任具有可诉讼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使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有更大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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