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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富人“开恩”,不如自己守规
http://www.scol.com.cn(2018-1-6 9:59: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3日,广东梅州,一辆女司机倒车时撞倒两辆摩托车,摩托车又剐蹭到一辆价值500万的法拉利超跑。见到女司机是孕妇且态度诚恳,法拉利车主主动提出免于赔偿。(1月5日澎湃新闻)

  已经记不清这是媒体第几次报道有人剐蹭豪车,而豪车车主却慷慨大度地放过肇事者了。每当这样的消息被报道出来,都被贴上了“暖文”的标签,暗示这是社会正能量,是富人“体谅”普通人,即便错在普通人,开豪车的富人往往看在肇事者态度好且无力赔偿,于是就放弃了赔偿要求。看到这样的消息,当然令人感到欣慰,要是豪车车主追究下去,经济状况一般的肇事者即便不是倾家荡产,恐怕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诚然,剐蹭了别人的豪车,富人大度地给予原谅,损失却要自己掏腰包,这样的富人值得称道,也是和谐文明社会所需。不过,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总有人“不慎”剐蹭别人的车或损坏别人的物品呢?如果人们都能遵规守法,如在交通通行中都能遵章行驶,就一定会减少甚至避免给别人造成财产损失。而哪一起交通事故不都是因为违章或自身缺陷造成?

  可见,那些“不慎”,其实多数都是源于自身的违法违规,只能怪自己。报道中的这位女士,恐怕是车技粗糙,才碰倒别人摩托车进而导致法拉利车遭到剐蹭。无论有什么理由,剐蹭别人车辆的人首先就不占理。试想,如果你今天刮蹭了一辆法拉利,碰巧遇到的是一位善良车主,不跟你计较,原谅了你的鲁莽,自掏腰包修车了事。可如果明天你还违反交规,或是不提高车技再,弄坏人家的宾利,不可能总遇到“大度”的车主吧?

  其实,就是这位法拉利跑车车主坚持让那位女司机索赔,也没有任何不妥。毕竟,所有具备行为能力的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何况,那位孕妇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只要能开车,就没有任何照顾的理由。在一个不断迈向法治的国度中,人人都应该遵纪守法。我们绝不能总指望富人“开恩”,自己却总是违反规则甚至法律。如果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总是能被原谅,对物权意识的培育,对构建法治社会没有任何好处,只能延误法治中国进程。

  去年年初有一则报道称,河南一名中学生骑电动车不慎将一辆宝马车蹭伤。在车主不在的情况下,这个孩子没有逃逸,而是把身上仅有的在寒假打工挣来的311元钱卡在了宝马车门把手里。车车发现道歉信和钱后被深深打动,不但资助该学生上学,还主动送给他1万元。“穷有信”孩子和 “优雅”富翁的故事,听来令人感慨万千,但要是遇到其他车主呢?

  只要来源合法,任何人的财产都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以任何名义占有或侵犯。我们总是在提倡富人应该有修养、有教养,可修养和教养难道不是人人都该具备?从“情理”上看,法拉利车主原谅了那位女士,这是车主的“仁义”之举,但那并不意味着女司机没有过错,不追究并不等于她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一点必须搞清。

  我们总是在强调平等,要求别人遵守规则,自己就该首先讲规则。人,无论贫富,都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破坏规则和法律,去寻求某种“法外之恩”。如果总想指望遇到开恩的富人演绎感人的故事,那只能是一厢情愿,也不是该有的正确心态

  由此,别总指望别人原谅自己的过错,私德永远靠不住,唯有遵规守法才是正途。哪怕富人在豪车被剐蹭后索赔,也完全正当,这并非“人一阔,脸就变”。自己的豪车被剐蹭,能不心疼?富人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而是靠劳动所得。人无论贫富,人格都该平等,都该知礼守法,由这样的人构成的社会,才能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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