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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欠薪获刑”彰显法治威严
http://www.scol.com.cn(2017-12-21 9:22: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老外欠薪逃逸,就能一走了之?照样吃官司。昨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外籍人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公司法人拖欠158位职工薪资超60万元。法院对该案当场宣判,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外籍人士)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12月20日《劳动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外欠薪逃逸被法院判刑,让法治没有例外,彰显了法治的威严和震慑力,也警示其他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要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否则,就有可能触犯刑法,带来“牢狱之灾”。

  近年来,恶意欠薪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年一到年关,讨薪就会成为一部分劳动者的切肤之痛,并由此引发矛盾激化,跳楼威胁、绑架人质等一些极端讨薪的做法,也造成了不少人间悲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各级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多年来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劳动者讨薪,但仍有不少企业主以种种手段恶意欠薪。为了打击欠薪行为,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的调整范围。2013年1月,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见,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违法成本也进一步增加了。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恶意欠薪者常常采取财产转移、一跑了之等手段,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司法机关因找不到违法当事人,或违法当事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使得打击欠薪不法行为的力度大打折扣。而针对一部分老外的欠薪行为,少数司法机关担心强制执法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采取强制的司法措施,造成了“内外有别”,在客观上也纵容了老外的恶意欠薪行为。上海市司法机关首次对老外欠薪入罪判刑的案例,为各地司法机关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体现了法治的威严,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这也充分说明,老外在法律面前没有“豁免”的例外,只要查实在我国境内有恶意欠薪的不法行为,同样要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一案例同样警示那些有恶意欠薪冲动的企业主,不要有任何的幻想和侥幸心理,否则,受到严厉的制裁甚至被判刑坐牢时,再来后悔就已经迟了。

  年关又至,劳动监察、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应该联动执法,采取高压的态势,对恶意欠薪的不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让恶意欠薪者“无路可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恶意欠薪的现象发生。但愿广大劳动者都能及时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能开开心心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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