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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成年才判5年半 如此判决怎能服众
http://www.scol.com.cn(2017-12-4 7:58: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颂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澎湃新闻报道,11岁的盼盼(化名),是湖南邵阳城步县毛坪乡六年级学生;1957年出生的王慈道,和盼盼同村,是该县一名退休教师。澎湃新闻12月3日从盼盼父亲曾某国处获得的(2017)湘0529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今年8月29日13时许,王慈道在盼盼家将盼盼强奸。

  退休教师在一名小学生家里,将年仅11岁的小学生强奸。但是,最后的判罚却仅仅只有5年半。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的确让人难以服众。法院从轻判决理由,在于犯罪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被强奸者不满十四周岁,属于法律层面上属于从重处理。犯罪人并没有主动投案,仅仅因为如实供述罪行,就能从轻处理?难免会让人诟病。不管受害者未满十四周岁,应该从重处理的法律条文,况且当犯罪人也不能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无法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也应该纳入裁量的考虑范围。只是当方面的关注所谓的从轻处罚,也就缺少了基本的认同感。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条法律法规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群体。用更加严厉的处罚来形成高压态势,这既是对未成年少女的保护,也是对那些别有用心者的震慑。况且,本次案例属于退休教师强奸11岁小学生,在道德层面来说,也起到了极坏的影响。对于一名老师而言,即便已经退休,这样的行为也让人觉得极度可耻。对社会影响来说,本应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却做出了如此丧尽天良的行为,也是属于社会影响危害较大的。但是,忽视这些事实,只是单方面的强调如实供述来减轻处罚,实在让人难以获得认可。

  保护未成年群体的基本利益,让他们能够在健康环境中茁壮成长,这不仅仅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也需要相应的执法态度。如果,对于这样一起社会危害十分严重的强奸案,还能搬出所谓的从轻处罚,那将会和法律的初衷背道而驰。

  保护孩子们的茁壮成长,不仅仅需要法律的坚挺,还需要执法者能够遵循基本的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显然,一起典型的从重处理案件,一起伤害未成年群体,让整个社会都难以认可从轻处罚的案件,却这样被从轻处罚了。这样的结果,又怎么让人信服,又怎么能够让人感受到应有的正义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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