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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约谈为何没管住先涨后降的野性
http://www.scol.com.cn(2017-11-30 10:19: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的《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显示,在“双11”整个体验周期内,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11月29日 央视新闻)

  今年的“双11”已经成为过去,各电商以上百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创造了历史。然而,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先涨价后降低、虚构“原价”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即使在双11之前,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约谈相关电商平台,仍然没有约束住这些涨价的电商,不得不令人深思,电商的谋利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其健康发展之路在哪里?

  在“双11”扑朔迷离的价格规则里,所谓的定金与订金,以及各种只有奥数功底才能算明白的让利规则,附加各种限制条件与使用顺序,促销规则晦涩难懂,商家赚钱的心思都放在如何把消费者绕到预定的“坑”里,还会有多少心思放在提高产品质量、优化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上呢?如果说,电商前期的发展是以低价位获得市场认可的话,那么,电商接下来的发展,就需要避免低价位竞争的旧路。

  基于近一两年来电商在“双11”暴露出来的先涨价后降低、虚构原价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多次与相关电商进行了沟通约谈,但约谈归约谈,一些电商仍然我行我素,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突出问题少见改观。是约谈层级不够还是硬约束不到位,还是让电商承担违规违法成本还不够,显然是硬约束没全覆盖,让电商违规违法所承担的成本还不够强大,在逐利的驱使下,电商就会为所欲为,没有底线。

  马云在云栖大会上曾讲到,电子商务将在未来10-20年被新零售为代替,这种向上向宽领域发展的趋势不可改变,不管是被称为新零售还是电子商务,对网络销售的规范将会越来越透明和更具可预见性。因此,如果电商仍然拘泥于一时之小利,而设置各种“坑”给消费者,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阻碍电商本身的发展前程。

  电商作为市场主体,谋取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在规则制定上,不能耍小聪明,这需要电商自身做好约束。从长远来看,企业要做大,电商应该有这样的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而在约束电商规则制定方面,相关法律的制约性、规范性,都还有待完善,对电商违法行为,更需要实现全面覆盖,监督到底,削除监管死角,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商健康发展,实现向更高层次和更新领域发展。(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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