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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
http://www.scol.com.cn(2017-11-29 11:13: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27日,省纪委召开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总结前阶段工作,安排部署全省“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把整治“微腐败”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7年11月29日四川日报)

  “微腐败”,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正是因为“微腐败”的这些典型特点,导致了它不易被发现受重视,很多党员干部和组织单位在“微腐败”面前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殊不知,正是他们这种侥幸心理助推了“微腐败”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最终发生令人震惊的腐败大案。

  “微腐败”虽然是“蝇贪”之害,但也甚于虎。就拿发生在个别基层干部中发生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行为来看,的确令人在愤怒之余,更引发深思:基层政权的“苍蝇”们,利用公权为自己、亲友牟私利,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污染了基层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正面形象,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的正当权益,甚至动摇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如果“微腐败”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亡党亡国的危险。正因如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加大对违反纪律、侵害群众利益和牟取私利的基层党员干部查办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新风正气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充分表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中央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开展惩治基层“微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作为纪检检查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情怀,剑指“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蝇贪”,提升群众获得感。正是如此,省委、省纪委对全省“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更严的纪律、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部署,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要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重点督办、专项督查等有效做法,步伐不变、力度不减,管出习惯、抓出成效。要继续深化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斗争精神,始终做到动真碰硬,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监督执纪中力戒形式主义,力戒执纪不严,力戒“蜻蜓点水”,下深水、谋实招、求实效,把纪律震慑传导到“末梢”。要通过监督的再监督,倒逼职能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要发挥好县乡主战场作用,督促各级党委主动抓、经常抓。对落实不力的,省纪委将直接约谈县(市、区)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在全社会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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