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灾后重建是一场遵循客观规律的灾区发展再建,是一场整体跨越提升的灾区机能再造,是一场复杂全面系统的灾区事业再兴,是一场迈向治理现代化的灾区社会再构,是一场提振信心力量的灾区人心再聚。四年多时间过去,大地重现秀美,灾区跨越提升,处处标注着生机与活力,山绿、城美、产兴、人和的绚丽画卷徐徐展开。(2017年10月10日四川在线)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到今天已过了差不多4年半时间;期间所发生的变化用浴火重生来形容,应该说是最贴切不过的了。也许是笔者的农家情节所致,对芦山县灾后重建乡村的变化是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尤其是在乡村灾后重建中对一些新举措的探索,更加关注和推崇,以为其成功经验可为农村改革所借鉴。
我们知道,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由安徽凤阳和四川广汉首先出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中国农村的改革便拉开了序幕。由于“包产到户”改变了过去那种“吃大锅饭”所造成的出工不出力现象,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自己吃饭问题,而且对城市的农产品供应量和供应水平也迅速提高,从而使整个国家都显得更具活力。
不过,任何一项举措都不可能长盛不衰而没有缺点,必须与时俱进地给予完善和提高。从今天看来,当初实行的“包产到户”式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使其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却很难继续在有效解决农民生活品质提升,与城市广大市民一道同步富裕上持续发挥作用。这就是党和政府为何要出台政策大力推进农村的深化改革,特别是所倡导的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因之所在。
我们从芦山灾后重建中不难看到,农村的变化尤其显著。在短短不到5年的时间,灾区的广大农民兄弟不仅住上了好房子,还挣到“票子”过上了好日子。这虽然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的关怀、资金支持,以及全国人民、海外华人华侨等的大力援助分不开;但在笔者看来,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党和政府在灾区农村所施行的各种新机制、新举措。譬如:一是将农民手里的土地,成片地流转给一些从事农业开发的企业经营。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资金和人才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还能通过收取土地租金、变身农业工人获取薪酬而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利用各类特色合作社抱团致富,有效避免无序发展甚至是恶性竞争。三是变过去的各户分散居住为集中居住,不仅与新农村建设合拍且更加有利于管理和相互照应,还能节约更多的土地资源。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芦山灾后乡村重建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很大程度上是可引以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借鉴,甚至部分做法还能进行复制和粘贴。(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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