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入公交车道、侵走非机动车道、侵占应急车道、随意变道……这些违法行为影响交通秩序,威胁市民安全。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成都交警从9月13日起,持续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截至昨晚8时,在全市各整治点位共查处工程运输车辆(渣土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325件。(9月15日《成都晚报》)
违法渣土车不仅因其沿途遗洒、飘散装载物而污染环境,还因其野蛮行车而影响交通秩序,威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民众对此早已深恶痛绝。据统计,2015年1月至6月,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运渣车的交通事故达到3511件,死亡60人,平均每个月发生585件。
基于这一严峻现实,2015年8月,成都市部署会开展“常态长效”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明确规定,对涉及运渣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实行“双追责”,即,在依法处罚驾驶人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运输企业和工地,对驾驶人和企业法人、工地同时处罚、跟进追责。堪称“重拳整治渣土车”。全市133家渣土车运输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参加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那次的专项整治,动作不小,收效也很明显。然而与众多乱象整治一样,渣土车乱象也具有顽固的反复性,这次整治不到两天,即查处渣土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325件,其中,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109件。成都上鼎金潮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运输公司“榜上有名”,足见渣土车违法行为之猖獗。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渣土车违法,相对避开了执法的锋芒。使得“重拳”打击,很难对准违法行为的“靶子”,因而目前还没有形成整治的“常态长效”。
专项整治要“专”,但更要稳、准、狠,否则只能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空耗行政资源。
这让人想起了今年7月成都11个行政事业单位启动的错时、延时工作制,这是公共服务与民之所盼的一次“对表”。这些部门主要集中于市民最为关注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领域,赢得了广泛点赞。
笔者认为,整治渣土车乱象,尤其需要实行错时、延时的执法工作制。这是因为,多数违法车辆,会选择在执法人员吃饭、午睡时间或者深夜甚至凌晨等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时间段上路,以逃避监督。这是一种违法“常态”,对此,执法就该以变应变,强化监控和查处力度,以夜查为重点。同时,应将执法触角延伸到工地,督促相关企业确保渣土车先把“脸”洗干净再“出门”,实现源头治理。
对于市民通过“蓉e行”举报的行为,应加倍给予奖励,更好地激发市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无视法规的违法车辆及所属公司,则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双追责”,既依法处罚涉事司机,又依法处罚运输企业和工地。相信,只要形成持续的执法威慑力,就一定能实现“常态长效”的治理预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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