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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共享单车悲剧比追偿更有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17-9-17 7:55: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15日在上海静安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小黄车”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fo公司)代理律师表示,ofo公司不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庭审于当日12时30分许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9月15日 中国新闻网)

  共享单车怀着无比美好的愿望和与用户互利共赢的初衷走进我们的生活。现如今,从“北、上、广”等大都市到偏僻的小县城,几乎都能看到共享单车的身影。简单的开锁,便利的出行,确实为公众提供了新颖别致的体验,然而,初期的粗狂式发展,也带来了疏于管理,乱丢乱放影响交通、市容的负效应。

  除了影响公共市容和交通的负面之外,不少地方都传来未成年人轻松开锁骑行,乃至发生交通事故的消息,共享单车在防范未成年人开锁上缺乏有效的措施,迅速成为被公众所关注的一个痛点。今年3月26日,上海11男童高某将已上锁但未打乱机械锁密码的ofo共享单车开锁并骑行上路,造成了交通事故,高某丧失。死者父母将ofo小黄车公司连同肇事方、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866万余元,首起未满12岁骑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将共享单车的低龄防范再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单从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而言,男童高某逆向行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应付主要责任;肇事方疏于观察路况,负次要责任,与ofo共享单车无多大关联,但是,即便是高某以“不正常手段”开锁,骑行共享单车发生悲剧,ofo小黄车公司也应承担一部分经济赔偿,毕竟,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低龄用户缺乏识别措施,这些都是监管失责的体现。

  多么丰厚的赔偿都抵不上生命的珍贵。因此,避免共享单车悲剧比追偿更有意义。在避免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上,共享单车投放企业要采取监管措施,这是毋庸置疑的,比如存放点现场看护,比如采取用要实名的证件开锁等等,这些或许会推高科技和人力成本,但若不采取积极的措施,估计还会有未成年人步高某的后尘。

  事实上,防范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也不能全靠投放企业,作为家长和监护人,也要积极地履行监管之责。很多共享单车都是靠智能手机的微信、支付宝等开锁,家长对孩子玩智能手机疏忽管理,就有可能导致孩子私自骑行共享单车。从这一点看,我们做父母的,一是要看管好孩子,多些警示教育,另一点,也要看管好孩子经常玩的智能手机,设置复杂的密码,不让孩子轻易地解锁消费或骑行单车。

  政府已经意识到共享单车的粗狂发展,做出了限制盲目发展和完善监管的规定,相信追求发展的单车企业也是采取措施,在开锁上风险防控和年龄段识别上增加科技含量。不过,呵护孩子的生命和健康,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家长和监护人更应重视孩子的安全,多关心孩子,多进行安全与警示教育,努力消除影响孩子健康和生命的隐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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