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需对虚假广告播出机构动之以“刑”
http://www.scol.com.cn(2017-7-1 8:17: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胃病、脑血管、妇科、苗医、减肥养生,大家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打着养生旗号的电视栏目中侃侃而谈的所谓专家其实是个“医药广告表演人员”,近日,以刘洪滨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记者29日从权威渠道获悉,28日,因涉嫌虚假广告罪,全国著名“医药广告演员”胡祖秦被淮安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据6月30日《扬子晚报》)。  

  编造身份头衔,在电视镜头前,以胃病、脑血管、妇科、减肥养生、苗医等各种专家的名义进行“角色扮演”, 大肆鼓吹包治百病的所谓神药,欺骗全国观众,尤其是中老年观众。这样的“医药广告表演人员”被警方依法刑拘,实在是大快人心。“神医”违法丧德,在利益驱使之下,竟将一些原本并不存在治疗效果了的保健品甚至“假药”,通过自己编造的专家头衔,欺骗性高价推销给社会,特别是那些长期受到慢性病折磨且经济条件又相对较差的中老年人家庭,不但让他们贻误治疗、雪上加霜,甚至可能从此陷入绝境。对于这类看似慈眉善目实际暗藏“祸心”的“医药表演专家”和所谓的“神医”,本就该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坊间有句俗话“偷牛的抓不住,逮到拔桩的了”,意思很明确,以刘洪滨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和胡祖秦之类的“医药广告演员”固然可恶,但如果没有电视台甚至卫视这个平台乃至失守的广告审核,这些“专家”再有艺术天赋,“神医”再“神”,也不可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千家万户的电视屏幕上。其实,某些卫视和电视台,不但是这些“表演专家”或“神医”的得力推手,更是在明知有国家相关“禁令”的情况下故意而为之,而且他们也是这条黑色利益链条上的重要一环。而据警方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电视台播出的由胡祖秦担任专家的养生栏目往往都是在电视台录制,而主持人也是电视台的正规主持人。可想而知,由电视台和正规主持人亲自担纲的“专家养生节目”,谁还会怀疑其中有诈?  

  地方卫视和市县级电视台,虽然是地区重要的宣传媒体,是地方主要领导树立群众形象的重要窗口,但多属于财政差额补贴甚至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编制,起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各类广告。在广告发布市场竞争激烈,广告费收入下降和运营成本上升的矛盾面前,不可避免会出现某些违法违规,而由于其在地方领导心目中的地位特殊,即便是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违规,往往也会因权力的干预而“下不为例”,以全国著名“医药广告演员”胡祖秦为例,江苏淮安警方对其以涉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而涉案的众多电视台尤其是省级卫视,仅仅只是“停播”了事,最严重的结果可能也只是“罚款”。  

  实际上,“‘刑’不上电视台”对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都早已心照不宣,除了官员涉及腐败等犯罪会被“入刑”之外,没有任何一个栏目的编播人员因为放任虚假药品广告而受到刑事追究,更没有任何一家电视台因为严重违法违规而被“停业整顿”。尽管在时政和新闻报道方面,各级广播电视都有很多“禁区”不能逾越,但恰恰在医药广告这个最大民生政治面前,诸多广播电视却视其为形同乌有,电视里有形象庄重的“医药表演专家”,广播节目中,更不乏各科“主治医生”充满性暗示和低俗情趣的药品推销。在运动性的整治中消失,风头过后卷土再来。对广播电视播出虚假广告缺乏强有力的问责追究甚至不动之以“刑”,在低成本高产出的诱惑面前,注定还会推出新的、更让人感动的“广告表演专家”。  

  相比较而言,所谓的“神医”和胡祖秦之类的“医药广告演员”,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虚假药品广告的促销“道具”,是“拔桩的”,真正的“头牛贼”无疑是给这些“演员”提供施展表演天赋舞台的诸多电视台,没有他们倾力托举,“神医”就难以伸展“神功”,自然也就欺骗不了“大半个中国”。因此,刑拘“神医”固然必要,从维护法律公平和杜绝虚假药品广告坑害民生的角度,对失守的虚假广告播出机构更需要动之以“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