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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喊百遍“我不再闯红灯”究竟好不好?
http://www.scol.com.cn(2017-7-22 8:36: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媒体报道,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不法行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交警出台“新招”,让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作为处罚措施,这种做法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昨天,记者从青原交警大队了解到,喊话只是一种“体验式教育”,为治理闯红灯,交警也会采取举牌子、罚款等多项措施。(7月21日《北京青年》

  行人和车辆闯红灯确实是交通治理中的一个顽疾,近年来,各地在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法行为中,真可谓是煞费苦心。比如,之前有让闯红灯者站岗执行,抓到违章者可以轮换;还比如有的让闯红灯者抄交规。这不,又来一个花样翻新的“体验式教育”,让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

  这样的处罚究竟好不好?难道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就能彻底改掉身上的坏毛病了吗?我看未必管用见效。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规则意识不真正根植于人的内心,就很难做到外化于行。也就是说,你让闯红灯者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很有可能就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另外,从处罚角度上讲,让闯红灯者举牌和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也偏离了相关的交通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规定了记6分、罚100元的处罚。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罚喊百遍“我不再闯红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显然就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想当然处罚。

  就人格尊严来说,你让闯红灯者举着骗子、拿着话筒,对着过往人员喊百遍“我不再闯红灯”,是不是也有当众出丑,侮辱人格尊严呢?

  俗话说: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炉香。不论是行人,还是开车的驾驶员,这闯红灯毕竟都不是什么光彩事,你按规定给予处罚,闯红灯者自然无话可说。可现在偏偏又要让闯红灯者当众出丑,这不仅于法无据于情无理,同时还有可能让交管部门背负简单粗暴执法之名。

  所以说,我们在治理交通不法行为时,还是应该在有法可依的框架内,创新交通法规教育载体,治理交通不法行为。唯有这样,才不至于遭人质疑,且也容易心悦诚服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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