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一段长达10秒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名穿着城管制服的男子疑似暴力执法,飞踹一名老人。陕西乾县官方称,当天上午,乾县城市管理局胡某在规劝占道卖桃摊主张某进入市场规范经营时,与其发生口角,后出现拉扯现象,其间胡某被张某咬伤,进而发生打架事件。现已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情绪平稳,表示再无矛盾纠纷,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7月11日《华商报》)
城管与占道经营的摊主打交道,在执法过程中,在遭遇对抗执法时,与对方常有肢体接触,出现类似拉扯现象,实属难免。这时候,要求城管保持冷静和克制,做到依法理性执法,就非常必要。
但有个别城管总是难以抑制执法时的冲动和急躁情绪,在面对摊主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等情况时,也动辄拳脚相向,双方的矛盾也由此激化,最终不仅达不到执法目的,反而损坏城管社会形象。这些年,城管社会评价低,也与此有关。
城管履职难,城管不好干,这是公认的事实。也正因此,城管执法出现言行过激,人们还有多持宽容态度,这不打紧。要紧的是,一些城管部门,也因念其不易,“没有功劳有苦劳”,对自己队员的过错乃至违法行为,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置办法。出现打架事件后,面对舆论压力时,最常见的做法是,先立即停职,继而是火速调解,达成“和解”,似乎只要达成了所谓的和解,就万事大吉了。
而实际上,这样处理是对打人城管的纵容:既然打人之后可以通过调解,哪怕对方是“被谅解”,就可以不承担责任,那还有什么好忌惮的?执法时如果再遇到不配合和暴力抗法的摊主,城管暴脾气上来,照样可能会打人。这些年,“城管打人”新闻不断,原因之一或许正在于此。
摊主暴力抗法,当依法处置。城管被咬伤后“飞踹”对方,若非正当防卫,则是暴力执法,也要依法依规处理。和解不是和稀泥,更不能代替严肃的执纪问责。这起城管“飞踹”老人事件,如此处理如果到此为止,恐怕很难服众的,这个所谓的“妥善处理”,则难言“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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