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山西省孝义市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机制改革试点中通过改革创新处理家事案件,把审判庭改成了“会客厅”。一张四方桌,几把座椅,粉红色的座签没有“原告”和“被告”,只有“男方”和“女方”。(7月7日央广网)
家庭纠纷闹到法庭上,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心理上的,也有语言上;既有为争财产的,也有为未尽义务的。可谓五花八门,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也很难判定到底谁对谁错。对于一些家事纠份,法院如果用中规中矩的法律条文来判决,虽然合法,但不一定合理,让当事人很难从心底里真正服气。一旦有一方不满意,反而弄巧成拙,使事情越搞越复杂,官司打完了,家庭也彻底闹翻了。
孝义市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机制改革试点中通过改革创新处理家事案件,把审判庭改成了“会客厅”。将改变传统高台式审判法庭,启用“圆桌式”布置,代替高高在上的审判台;用“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称谓代替冷冰冰的原告、被告等法律术语称谓,这样可以使原本十分严肃的审判庭,变成十分温馨的“会客厅”,采取“拉家常式”审判方式,软化对立情绪,凸显亲情。男女双方自然而然也就逐渐消除对立的情绪。在法官的调解过程中,情绪缓和下来,进行冷静、理性的思考。
审判庭变成十分温馨的“会客厅”,男女双方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而法官就像家里来的客人。双方面对客人的劝和,自然更多地检讨自己的不足,也就不会当着客人的面去争吵。在这个“会客厅”里,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而法官也不会像在审判庭上单纯以法条来说理,而更会从人文关怀等方面为当事人着想,可以像朋友那样说理,法官把法规与人文两厢结合起来,使情与法结合起来,从而在法律与社会伦理等方面找到更好的结合点。法官不仅从眼前利益方面分析,更从长远利益方面为双方分析,让双方不再只图眼前利益,而是考虑长远,不仅考虑自己,更多地考虑家庭,考虑家人。
孝义市在审判改革上,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设立专门的家事调查员,负责走访当事人邻居、亲属、工作单位,了解具体状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书,综合评定造成纠纷的原因,决定解决纠纷方向。法院对家事案件的审理原先侧重于法律方面,把审判庭改成“会客厅”后,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尽可能地对当事人的心理和社会伦理等方面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在两者之间找到结合点。譬如:在农村多子女的家庭,通常情况下,赡养老人以儿子、儿媳为主,女儿只是协助,老人的财产一般也由儿子继承。但从法律上来讲,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平等的,有同样的义务和继承权,这个时候到底是根据法律还是根据农村的传统习俗来判,法官恐怕比较为难,但在“会客厅”里,法官可以让法律规定与农村传统习俗结合起来,可以找到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或调解结果。
孝义市法院在家事审理过程中,把审判庭变成“会客厅”,这是家事审判的又一创新。在家事审理的各个阶段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尝试“权威劝解、典型感化、亲情触动、说服帮教”的调解新模式,有力的提升了审判质效。这种创新使法官好断家务事,通过对亲情关系、婚姻关系的修复,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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