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把四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7月17日《四川日报》)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之后,每一项改革都事关重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把握改革发展的尺度与准度,如何破题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这些都需要依靠法治主线来贯穿,需要法治措施来保障,改革必须要严格遵循法治轨道。推进治蜀兴川当厉行法治,如何来“厉行”,如何让依法治国在四川落地生根,关键在干部依法履职尽责。
四川之所以能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下取得跨越发展的显著成绩,能够把治蜀兴川推向一个更高高度,关键在依法治省,关键是牢牢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领导层面而言,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亲任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四川省“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纪组宣统政五部门建立“4+ 5”推进机制,21个市(州)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省上下构建了党委统筹揽总、部门各司其职、纵横联动推进工作格局。
从制度规定层面而言,四川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工作落实《意见》,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衔接配套、备案审查、实施后评估制度构建党内法规体系,以省委工作规则规范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议事决策,用制度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良好政治生态。
面对治蜀兴川的宏伟蓝图,当务之急也必须牢牢把握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既需要基层民主的法治力量支撑,也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的上层示范和带领推进。领导干部身处依法治省的第一线,尤其是在重大项目的决策,重大举措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去践行法治。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无论是治蜀兴川,还是依法治省,目的都在于“治”。如何治?关键在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带头示范、带领推进,做到依法治省和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要做到规范行政和依法行政。比如推进党务公开,就要制定落实党务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比如在抓风险防控方面,要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要出台法治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的办法措施。
治蜀兴川,重点在厉行法治。依法治省,关键在激发干部法治活力。面对新蓝图,新任务,只要各级干部上下同心,把依法治省落到实处,就会谱写出中国梦的四川新篇章。(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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