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6月6日《人民日报》)
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就必须要通过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层面来推进落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其实就是落实制度治党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有力抓手。如何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尤其是在政治立场和政治站位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这个督促检查就可以让全面从严治党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意见》让领导干部对党的督促检查有了更深认识。不要以为这个督促检查只是一项例行工作,或者是一种务虚的工作,其实一旦落实到位,这也是一项硬指标。从宏观层面而言,《意见》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是一种制度层面的具体抓手。必须要突出政治高度,要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
从工作层面而言,《意见》既有指导思想的明确,也有具体工作的划分,还有工作原则与制度的保障,更有效果运用和组织领导的要求。也就是说这个《意见》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对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来说,不仅要不折不扣的落实这个《意见》,而且还要有一个更高的政治自觉。
《意见》赋予了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更多监督职能。党的督促检查究竟要聚焦哪些重点,又该如何来履行自身职责,《意见》做出了方向性的指示,要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也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提出紧扣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敢于较真碰硬,要客观公正,督哪些,查哪些,都有明确。更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宏观布局,着眼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过程中的工作制度。
《意见》也让党的督促检查有了威慑力。制度的生命力在落实,而在落实的关键在问责。让《意见》成为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必须要有明确的效能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和统筹,改进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督促检查结果,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效能。这是正面的督促提升。对于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等,《意见》有相应的问责处罚。谁不抓落实,谁不在状态,自然就要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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