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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碾压是对公众情感的二次伤害
http://www.scol.com.cn(2017-6-8 8:10: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河南驻马店公安局7日深夜发布通报称,4月21日19时54分许,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市局110指令称: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马某)死亡。让人寒心的是,从被撞到二次碾压的1分钟内,10余辆途经车辆和约20名经过的行人,无一人上前施救。(6月7日封面新闻)

  车祸发生之后,最要紧的就是报警求助,尤其是当肇事司机逃逸时,作为事故现场的目击者,有责任与义务保护车祸现场,特别是在车祸中受伤的人。

  我们遗憾地看到,路人遭遇车祸之后,时常受到二次碾压,这种情形分为两种,一是车祸现场没有目击者,因而根本不可能有人保护现场,解救伤者;二是路人视而不见,见死不救,导致伤者受到二次碾压,严重者直接殒命于马路。

  其实,作为事故现场目击者,看到有人遭遇车祸,本能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快速报警,对前方而来的车辆进行有效的拦截,示意路过的司机采取避让措施。可惜,在这起车祸中,过往的行人达到20个,就是没有一人伸出援手,哪怕到伤者身边查看一下,视频显示,第一次车祸之后,倒地者还有生命体征,可见,是公众的冷漠才招致了伤者被二次碾压。

  类似的报道让我们感到很无助,更感到很可怕,出门在外,各种意外随时可能出现,灾难一旦降临,作为伤者最需得到他人伸出援手,如果大家都得了冷漠症,最终受害的很可能就是自己,因此,麻木不仁、见死不救是最该受到唾弃与谴责的,否则的话,人人都可能成为冷漠症的受害者,所以说,车祸发生后的二次碾压,也是对公众情感的二次伤害,但愿这种“症状”会得到缓解乃至彻底绝迹。(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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