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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饭桌”问题除了重罚还要问责
http://www.scol.com.cn(2017-5-13 7:56: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民以食为天,孩子的食品安全更是天大的事,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然而现实中,孩子的小饭桌却成了食品安全重灾区。媒体报道,就在不久前,海南三亚崖州区新苗苗幼儿园师生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等症状,27人疑似食物中毒,41人留院观察治疗;去年10月,河北正定县弘文中学85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而当年3月该校就曾发生过一次类似事件。(5月12日《人民日报》)

  面对孩子们的“小饭桌”频现问题,该文给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对违规餐饮企业要重罚,不让企业“肉疼”,家长就可能要为孩子“心疼”,唯有天价的罚单,才会换来天大的安全。二是把小饭桌的守护权和决定权交给家长,即把选择学生餐饮企业的决定权交给家长。对于学生配餐企业的选择,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家长委员会,通过一定的自治程序,选聘或罢免餐饮配送企业,教育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则负责向家长公开餐饮企业信息,为家长委员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协助家长做好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

  的确,对餐饮不负责任的经营者应该重罚,让违规企业利益上“喊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把小饭桌的守护权和决定权交给家长也是一个办法。该文还提到“要多从体制机制上想想办法”。然而,除了这两个办法,还有一条也显得很重要,即对涉事企业的责任人,以及负责监管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问责,触犯法律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们欣慰地看到,为了学生的餐饮安全,教育部门近年来下了不少力气,出台了很多措施,如打造“明厨亮灶”,在厨房、配餐间安装监控录像,突击检查,公开食品采购信息等,加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已实施,这些都使学校的食品安全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可无论是家长的参与,还是重罚的威慑,都不能少了“问责”这一最能让责任人感到“疼”的办法。对企业来说,如果是私企,重罚能让其喊疼,但如果是国企,即便是罚款,也解决不了多大问题,而问责,就触到了监管者的最疼处。

  如果监管不力,就要对监管部门的直接责任者问责,或是降职或是撤职。这些都事关责任人的政治前途,势必能对这其产生更大的威慑力。事实上,学生的餐饮安全仅属于整个食品安全链上的一条而已。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应该是生产者、主管部门、消费者三方形成合力才能实现。但千万别忘了,就食品构筑安全线的三方来说,消费者处于最弱地位,最该对此负责的是生产者和监管部门。消费者作为最弱势的一方,只能在很小程度上为自己的食品安全负责,因此,就该以责任的轻重分摊责任。

  而监管部门对生产者和配食者的监管,本就应该到位,不到位就必须被问责。食品安全在社会民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切实改变食品安全现状,为包括孩子们在内的所有人打造食品安全领域新气象,就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惩处力度。食品安全乃千秋大业、民生之本,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都应该负起责任来,以高标准严格要求,不触碰安全红线。这既需要有对人民身体健康负责的自律,也需要法律约束的他律。

  其实,保障小餐桌安全,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再好的法规,不认真执行,就是废纸一张。如果企业不遵守,就要按照规定重罚;而如果监管不力,也要照此相关规定对监管责任人问责。只有重罚不良企业,并对监管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才能形成食品安全的合力,人们期待的包括小餐桌在内的食品安全,也才得能实现。(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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