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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养鹦鹉获刑案:要质疑更要法律的公平
http://www.scol.com.cn(2017-5-9 11:13: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杨扬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网友“80后养鹦鹉获刑案”发微博称,丈夫王鹏因养鹦鹉被深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80后养鹦鹉获刑案”真名任盼盼,系王鹏之妻。据任盼盼介绍,丈夫王鹏,今年32岁,江西九江人,事发前系深圳某数控设备厂工人。2014年4月,王鹏从一工友处获得一只雄性鹦鹉,为了配对,王鹏后来又网购了一只雌鹦鹉。(5月8日,财新网)

  面对上述判决,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量刑过重,认为只是为了自身的爱好养了几只鹦鹉,由于自身对珍惜保护动物的不了解,而导致了违法犯罪。同时也让人们联想到了2014年的“大学生掏鸟案”和2016年的“河南农民兰花案”,人们纷纷指责审判不公。法律的权威和人们的社会常识、人情和法理产生了碰撞,究竟谁是谁非还有待进一步的公正审判。

  人们在发表见解之前应该先对整个事件,尤其是细节应有一个更加详细的了解,涉及到违法犯罪事件时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能妄下断言,更不能做键盘侠,在网络上鼓吹煽动一些不当言论。一位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指出,王鹏为配对购买一只绿颊锥尾鹦鹉,首先他得先搞清楚手头这只鹦鹉的雌雄、物种,才能配对;而且王鹏为了养好鹦鹉,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如何繁殖,如何治疗。“这也就代表王鹏很清楚这类鹦鹉的物种,产地,习性,只有这样才能创造类似的条件养好鹦鹉。在这个过程中,他必然会了解到这些鹦鹉受保护,国家禁止交易。但仍然购买了一只,这已经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由此也看可以看出这件事或许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最终还是要依靠法律,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也有观点认为,王鹏在养殖鹦鹉的过程中其实也起到了保护鹦鹉的作用,然而这并不能成为王鹏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理由和借口。家养和野外自由生长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不能剥夺其野外成长的机会。法律允许质疑,但最终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同时也不会 一个坏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力,我们尊重人情和人理,同时也会在法律的准绳之下去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事实面前,没有人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80后养鹦鹉获刑案”不是个例,值得引起人们的深思,在法律面前更应该吸取经验教训。不能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挑战法律的权威,广大看客也不要做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帮凶,在提出质疑的同时也要继续追问,探索事情的本源,还原事情的真相,以公平代替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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