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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员工爬树,太过分了
http://www.scol.com.cn(2017-4-28 7:48: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和法堡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近几天,四川省南充市各大网络平台上流传着这样一条视频:多名身穿公司红色马甲的员工在阆中街头爬树,一旁的围观者不断发出嘲笑声。据了解,视频中的员工均来自同一家品牌瓷砖销售公司,接受这种另类的处罚,是因为业绩没达到要求。(4月27日《广元晚报》)

  员工工作业绩没有达标,可能有公司管理不善、市场竞争激烈等客观因素,不一定就是员工不努力、不进取之故。当然,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激励员工当“拼命三郎”,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公司经营状况不理想,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板子打在员工身上,还要惩罚员工上街爬树,当众出丑,实在有些过分了。再说,爬树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所以,仅从员工的人身安全来考量,惩罚员工爬树的做法更不可取。

  也不知道,爬树这种荒唐透顶的“奇葩惩罚”,公司管理者是怎么想得出来的,真让人哭笑不得。其实,对于企业用怪招惩罚员工的行为,法律早已明令禁止,各地劳动部门在查处上也不遗余力。但不知何故,近年来企业管理者打着“激励”的招牌惩罚员工的怪事还是层出不穷。比如,因未完成任务指标,有的企业让员工学狗叫,有的企业要求员工当街跪爬或者背乌龟壳、喝马桶水等,无不让员工蒙受羞辱,心寒齿冷。

  表面看,类似爬树这种“奇葩惩罚”,目的是让员工“知耻而后勇”,可实际上,这是公司的变态管理,说明这样的公司管理无人性化可言。还应看到,在现代企业,法律规定了劳资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不是依附关系,因此劳资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就此而言,包括爬树在内的那些让员工下跪、学狗叫、剃光头等做法,肯定有违法之嫌。

  毋庸置疑,任何一种羞辱、折磨员工的“奇葩惩罚”,都是赤裸裸的侵犯员工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体现了企业管理层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权力意识的过度膨胀。而这种粗暴的变态管理非但达不到激励员工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员工的反感和憎恨,进而有可能影响到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这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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