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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色情直播,不妨出台《网络直播法》
http://www.scol.com.cn(2017-4-18 8:29: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网络低俗直播,网络色情直播,这些突破道德底线与法律红线的网络直播,污染了网络空间。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持续整治打击,但利益诱惑之下,乱象屡禁不止。记者经过三个多月的跟踪调查,发现个别较有影响力的新闻客户端竟然成为了低俗直播的入口,频频向用户推送,一旦进入,用户会在午夜之后进入所谓的美女秀场。(4月16日 央视网)

  互联网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迅猛发展,广泛应用于娱乐互动、新闻报道等领域。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网络直播当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屡禁不止的网络色情直播,对未成年人的蛊惑与毒害不容小觑。

  一直以来,那些涉黄主播们成为了公众口诛笔伐的谴责对象,毕竟,是她们制作了低俗的色情直播内容。然而,涉黄直播的链条上不仅仅有那些主播,还包括了疏于管理的直播平台和积极推送的新闻客户端。由此可见,涉黄主播、管理平台和那些助纣为虐帮忙推送的新闻客户端,都应为甚嚣尘上的涉黄直播承担责任。

  遏制涉黄直播,净化网络直播空间,为公众营造一个绿色的网络世界,政府职能部门一直在努力。去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并实施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为规范互联网直播提供了对口的管理依据。“管理规定”明确了管理主体,以及直播提供者、管理平台的责任,要求平台对直播服务提供者建立黑名单制度等。表面上看,“管理规定”做出了详尽的部署,能对低俗、色情的直播起到遏制作用。

  可是,尽管《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还没有开始牛刀小试,但我们已经感受到了它的柔弱。首先,“规定”的名分不如法规。如果我们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升格为《互联网直播法》,有名正言顺的意味,能在气势在震慑与互联网直播相关的人和机构。

  其次,“规定”在惩戒力度远不如法律。比如说,一个主播涉黄了,按“规定”你能如何处罚她?大不了封号而已。封了号,她们换个马甲注册,重操旧业,还会依然如故地涉黄。而若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法》,管理更加细致,处罚更加严厉,不但封号,而且要退还所有的受益,严重者还将获刑。如此一来,她们还敢以身试法吗?

  然而,巨额的利润和低廉的违规成本,让那些低俗的、色情的直播屡禁不止屡打不绝。有人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严厉打击的力度,同时,开拓更宽的举报渠道。可是,我们是否想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违规者的处罚并不严厉,即便揪到了黄播的狐狸尾巴,依据“管理办法”处罚,又能产生多大的震慑作用呢?

  未来,互联网直播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涉及到的方面更加广泛。如果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保驾护航,恐怕色情直播无法有效遏制,互联网直播会失去有序发展的动力。长此以往,直播,也就会步快播的后尘,成为黄播的代名词。(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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