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深圳当地市民投诉称,2月16日晚,其在深圳市南山区欢乐海岸“1949华家里”餐厅消费时,遭遇餐厅无菜牌、不明码标价、高价菜、高额服务费等问题。其中,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要价4600元。针对深圳“天价小黄鱼”一事,3月2日下午,深圳市价监局向涉事的“1949华家里”餐厅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3月2日《新京报》)
说到天价小黄鱼,不由地想起被媒体曾经报道过的天价蟹、天价海鲜等新闻事件,一些游客或者消费者被某些旅游景点的餐厅坑得“吐血”,遭遇强制消费、强制买单,虽然后来在舆论声讨下,被坑者讨回了公道,但是阴影一直挥之不去,唯恐受到不法侵害。
果不其然,深圳市民这次的爆料,并非是外地人“中招”,对当地人就如此下狠手,可见换做外地游客,天价消费的账单只会更离奇、更夸张,绝非危言耸听。两条小黄鱼,即便是野生的,也不会高达4600元,我相信如果餐厅公开菜价,谁也不会点这道菜,咱吃不起还躲不起么?
很显然,这家餐厅采取的是诱导式消费,只要你上钩了,不怕你不买单,因为凶猛的大汉早就严阵以待,不结账休想走出餐厅,这就是某些餐厅老板的霸道经营,如此大发横财不愁养不起这些“帮凶”。之所以天价消费层出不穷,我看与执法人员查处不力有关,两条小黄鱼就收费4600元,还在乎区区5000元处罚么?不知执法部门的依据来自哪里?如此挠痒式的执法,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是一种变相的保护,消费者要想不再受到侵害,只能依靠侥幸或者祈求上天保佑。
如此说来,对于天价小黄鱼的最终处罚,我觉得有商榷的必要,只有最低于十倍乃至百倍的处罚,才能让商家长记性,只有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才能净化消费环境,还消费者一个满意与公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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