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侠女护士怼医托”该怎么看?
http://www.scol.com.cn(2017-3-30 8:09: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28日,一条“护士怒斥医托”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值班护士发现医托后大声呵斥:病人都哭了,你还骗人钱!她抓住医托的手,联系保安将医托带走。很多网友称这位护士为侠女,“为大侠点赞!”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3月26日,视频中的护士来自江苏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3月29日现代快报)

  在公众见识的各色医托事件中,这是正能量爆棚的戏剧性一幕:导诊护士怒斥,“真是恨不得在你们脸上贴上‘医托’两个字”;疑似医托讪讪而言,“那我走了,不来了……”侠女获胜,坏蛋羞赧,围观者点赞一片。

  怒斥这一幕,固然快意恩仇,但也让人浮想联翩。比如去年初,一女孩在北京广安门医院就医时指责号贩子“猖獗”,并质疑医院保安对号贩子不管不顾,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此后的5月4日,国家卫计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在年内分三阶段严打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但就眼下的情况来说,医托也好、号贩子也罢,在各大医院几乎仍未禁绝。一个“侠女护士”再是火眼金睛,估计也抓不了禁而难绝的一波波医托;更令人忧虑的是,如果医托会武术、护士岂能挡得住?

  在私力救济的江湖,放任明处的小护士去PK暗处的医托,这是护理职业不能承受之社会风险。道理很简单:暗流汹涌的医托未必都各个这么“弱鸡”,而“护士怼医托”也不该是个正常的职务行为。

  有个细节,耐人寻味。“侠女护士”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说:“我非常看不惯这些医托,经常骗农村来的病人,他们手上的钱可是救命钱啊!这种行为太可恶了。”大医院管控不了医托,已经是天知地知的明规则。打击医托这么多年,扬汤止沸的多,釜底抽薪的少。不管这是谁的“主要责任”,放任医托在医疗江湖兴风作浪,亦非三两日的事情。

  魏则西事件渐行渐远,生活中或网络上的医托却常年阴魂不散。

  医托难禁,说到底还是打击乏力。因为一般性的医托行为,似乎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那么,轻则“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重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罚则,对于职业医托看来,恐怕还不如罚酒三杯有趣。此前,媒体曾以《起底医托江湖:拉一个人到诊所至少分成50%》为题,揭示其间的乱象。一句话、处罚轻柔、举证困难,直接让医托成为极有性价比的灰黑产业。

  “热忱”的医托搭上“权威”的老中医——构成了民间医疗忽悠之术的标配演义。医托何罪、机构何责,在法治语境下,仍未必清晰无虞。于此观之,“侠女护士怼医托”事件,还得一分为二地看:此事固然是小护士侠肝义胆、快意恩仇,但,医托猖獗及整治乏力之病症,依然令人扼腕。因为我们必须明确:“怼医托”的主角,不该是医护人员,而应该是秀肌肉的医院管理方,更该是法治语境下的常态执法力量。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