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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孩子成为“黑户”才是正道
http://www.scol.com.cn(2017-3-28 8:09: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南通“和尚”道禄因为给20多个弃婴当“爸爸”,引发网络热议。自2013年以来,很多单身怀孕的准妈妈在“和尚”的帮助下顺利生育。这些孩子多数不久后便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生活,但目前仍有21人遭遗弃。道禄将这些小生命收养,当起孩子们共同的“爸爸”。让道禄感到忧虑的是,目前,这些孩子大部分都是“黑户”,有的孩子已经3岁了,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但落不了户就只能被挡在幼儿园门外(据3月27日《澎湃新闻》)。  

  这位法名为道禄的“和尚”,实际上并不是经过认证备案的僧人,而是自行“出家”,出于反对堕胎和对小生命的慈悲怜悯,数年来,对未婚意外怀孕“准妈妈”的求助来者不拒,专门将自己的私人别墅改造成“护生小院”,为“准妈妈”们提供待产之家,几年来,道禄“和尚”的“护生小院”不但成了很多准妈妈们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收养了数十个无法回家的“弃婴”,道禄的善举在受到某些争议误解的同时,更获得众多单身妈妈和包括寺院僧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在内的广泛认可。  

  尽管道禄“和尚”宣扬不要堕胎是否符合政策、国情,尤其是对某些因意外怀孕又不具备养育条件的准妈妈们,是否会带来更多的困扰,能否让这些一生下来就失去家庭的“弃婴”得到妥善照顾并健康成长,这些都非常值得商榷,但其对生命的尊重和为此释放的博大爱心与付出,依然让人十分感动。很显然,如果没有道禄“和尚”这根“救命稻草”,不少因意外怀孕最后迫于道德伦理、婚恋家庭、求学就业等各种压力的准妈妈们,可能会面临很多不确定结局,甚至不排除有选择自杀和“一尸两命”的可能。单纯从这一点来衡量,道禄“和尚”的善举都足以称得上佛家所尊崇的“慈悲为怀”。  

  而相比之下,近似苛刻的户籍政策却缺少相应的温度,按照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所言,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而被孩子们称呼为“爸爸”的道禄,并不能出示亲子鉴定证明,母亲又迟迟未露面,因此,这些孩子目前还无法落户。另外,道禄所在的万善寺被认定为违建,并非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而其本人也是未经认证备案的僧人,按照相关规定,其收留弃婴的行为不合规,所以这些孩子也不能落在寺院的集体户口上。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道禄“和尚”自己的“身份”得不到改变,成为被认证备案的“僧人”,或是这些“弃婴”的妈妈们一天不会来认领孩子,这些被道禄“和尚”实际收养的婴儿,就很难予以合法登记入户。  

  我们在认同严格户籍政策必要性的同时,其实也更应该认识到户籍登记的基本属性,说到底,任何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出生,既然父母都是中国公民且孩子是出生在自己的国土上,无论出于对生命的尊重还是人口统计的精确,无论怎样出生的孩子都自然应当获得国家承认和进行最基本的户籍登记,在强调统一基本户籍政策的同时,对于具体不同情况更应当不同对待和解决,即使退一步说,这些孩子的父母有错,道禄“和尚”的收养行为以及其他方面有违背政策法规之处,但这些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仅应当和正常家庭孩子获得同样的户籍资格,现代文明制度更应当主动予以呵护并关怀教育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实际上这才是政府对待这些“弃婴”应有的态度。  

  尽管按照当地宗教局及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给指出的办户籍渠道,这些孩子如果能确定是弃婴,则应该送到社会福利院进行抚养,可为他们办理社会福利院集体户口。这显然是在“喝茶拿筷子”,道禄自行出资并通过热心信徒的捐赠和代养,不但为政府解了难且已经让这些孩子得到妥善照顾,何需要绕这么一大弯子才能给孩子登记入户,即使真属必要,相关部门也应当主动伸手帮助解决,而不是一股脑都推到收养者个人头上,再者说,收养人道禄着急的是这些孩子快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只有办理合法户籍登记才能入园和今后的正常生活,因此,当地警方应当“化繁为简”,主动上门,根据不同“弃婴”的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总之,不让一个孩子成为“黑户”才是正道,这既是孩子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实际上也是户籍改革的大势所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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