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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打野直播”再“野”下去
http://www.scol.com.cn(2017-3-13 7:59: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印荣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主播们所使用的猎夹等工具,也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3月12日《新京报》)

  这些年,网络直播,似乎进入了一个疯狂的生长期,“移动+社交+直播”的新兴业态,火头正旺,一不留神,就窜出个“网红”来。其中有健康的网络直播,它们的出现,活跃了经济,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但也暴露了令人担忧的乱象,一些专动歪脑筋的网络主播,要么打着法规的“擦边球”,要么赤裸裸地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为了博人眼球,什么惊悚、刺激,就直播什么,什么样的畸形需求,主播们都会千方百计地满足。于是,酒驾、吸毒、性生活、猎杀野生动物等内容,不断闯入直播视线。一个不法网络主播,常常能拥趸无数,迅速成名,一夜暴富。这又使得更多的人对网络直播趋之若鹜,由此形成的畸形的网上生态,已是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网络直播的种种乱象,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它们不仅背离道德,更在践踏着法律。

  新闻曝光的“打野直播”,直逼野生保护动物的生存安全,以杀戮取乐为游戏,以违法乃至犯罪来吸引拥趸,实现网红盈利。这样的“网红经济”在害无益,网络直播不能成为法外之地,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必须强化法律的保障。“打野直播”,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不能让“打野直播”再继续“野”下去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施行多年,《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也已于2016年12月施行。但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客观上,网络直播是时下最热门的信息传播平台之一,量大面广、转瞬即逝的信息,难免让审核监管“目不暇接”,产生“漏网之鱼”。主观上,有相关执法部门坐等举报、不告不究的惰性思维,这让那些非法直播者,肆无忌惮。

  逢乱严打,是问题治理的惯常思维。前些时,穿山甲的悲惨命运,刺痛了亿万人的心。据媒体称,已经有人因此获刑,屡遭劫难的穿山甲,其命运重现转机。这是“严打”的结果。

  “打野直播”,遭殃的野生保护动物的品种、数量可能更多,更要来一场持续的严打放能奏效,而严打的上策是源头治理,立足于长效。一方面,对于直播虐待野生动物、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动物等违法行为,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决不手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该追究刑责的坚决追究刑责,挤压“打野”的空间。另一方面,加速技术换代升级,强化网络直播的审核和监管。

  当然,应当看到,作为时下最热门的信息传播平台之一,高效审核有效监管量大面广、转瞬即逝的网络直播,并非易事。乱象治理的道魔之争,仍将是艰巨的。这对完善立法、审查监督水涨船高,执法更加灵敏高效,无疑是一个综合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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