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残疾人证4年后,外来务工人员凌志坚发现,自己依然不能享受“残疾人免费乘车”的福利待遇,因为户籍。记者从无锡市残联获悉,按照当地规定,这一待遇的受益人群,仅限无锡市区户籍居民。无锡残联将这一规定,进一步解释为“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因此,目前尚无法惠及外来务工人员。(3月7日《新京报》)
持有残疾人证,却因为没有无锡市区户籍无法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待遇,这的确是让人觉得憋屈,可贵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凌志坚并没有就此无奈接受,而是选择了维权,这是值得称道的,如果连残疾人自己都不为自己维权,又如何能够获得该有的权益保障?
“残疾人免费乘公交”的福利待遇仅限于无锡市区户籍居民,这样的规定显然不太妥当,甚至有违法的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这里并没有户籍限制;《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惠及残疾人的公共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同样的,也没有户籍限制,显然,无锡此举,不仅与《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相悖,也违反了《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是对残疾人权益的侵犯。理应要进行纠正。
尽管“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但作为外地的打工者,也是为当地作出了贡献,“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这项政策也应该让外地残疾人享受。而凭借无锡当地的经济条件,给外地残疾人免费坐公交并不差这个钱。实际上,无锡周边的苏州、常州等地,只要持有国家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即可免票,不限户籍。北京和广州公共交通部门,在实行免费政策时,也未对户籍有规定。而上海市则规定,仅盲人可以免费乘车,其他残疾人每月可享有优惠补贴,同样不限户籍。这么多的地方能够做到,无锡难道就不行?
残疾人免费乘公交,不该有当地人外地人之分,这么做,一方面显出城市的“小气”,另一方面则会伤害到外地人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会损害到城市的形象。应该说,不少城市至今仍然像无锡这样的做法,做什么事仍然要分当地人外地人。诚然,有些方面由于受到条件的限制,由于资源相当有限,也只能向当地人倾斜,不过,以户籍作为标准的“福利分类”做法,迟早会被摒弃掉的。
残疾人免费乘公交不该有户籍限制,这需要当地职能部门正视这个问题,而作为残疾人的“娘家人”残联更该残疾人说话,而不是坚守“仅限无锡市区户籍居民”这个死规定。“残疾人免费乘公交”之所以外地残疾人不能享受,其根本原因当然不会在钱,而在于服务意识缺失,这是需要引起警惕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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