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一条“甘肃明长城遗址遭农田啃噬,有的成农户羊圈院墙”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景泰县官方回应称,当地长期重视并通过多种途径保护长城,但因其分布范围广,自然条件差,保护需要大量经费和人力,仅靠当地,保护经费相对有限,需要全民参与(据2月9日《中新网》)。
文物不可复制,一旦损毁更不可在现,长城是中华民族和古文化的象征,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占有重要的位置,保护古长城既是在传承我们的历史文化,更是在延续我们民族的血脉。看到甘肃景泰县境内明古长城历尽风霜雪雨,只剩下一道残破的“土围墙”,相信任何人都会为之揪心。然显而易见的是,要让一个财政并不富裕的小县,妥善保护境内长近70公里的古长城,着实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当地官方提出需要全民参与,既可以理解,也完全出于一种负责任态度。
咋一听,让全民参与对坐落在景泰境内的古长城进行保护,可能会让不少人难以接受,甚至感到不可思议。按照属地保护和管理相关法规,文物古迹既然坐落在甘肃景泰县境内,理当由该县负责保护和管理,而且保护开发所获得的收益自然也由当地所共享。但事实上,明古长城虽然处在景泰县境内,并非只是“景泰县古长城”,甚至也不能称为“甘肃古长城”,它既是明代朝廷倾国之力建造,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遗留下来,它也属于国家级保护文物,国家级文物需要全民参与保护更是名正言顺。
从当地官方给出的回应中也能看出,为了妥善保护境内的这69.3公里的古长城,该县也尽了力所能及的最大努力,设立了保护界碑199个、界桩1580个;编制完成了辖区内的长城资源档案。2016年,甘肃官方还公布了景泰县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这些也都为进一步妥善保护古长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受到地方财政能力的有限,某些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显然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障碍。有必要指出的是,因为受到各种环境的制约,想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通过开发性保护境内延绵数十公里的古长城,短时间内几乎就没有实现的可能。唯有通过全民参与解决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才能缓解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保护尴尬。
很显然,需要全民参与也只是解决“燃眉之急”,要让这段珍贵的古长城得到可持续保护并且焕发生机,采取开发性保护使其“以城养城”才是长久之计。在笔者看来,当地政府应当在呼吁全民参与保护的同时,围绕古长城开发保护和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多做文章,发挥地方管理优势,着重清理古长城延边违法侵占遗址现象和加强巡护,防范自然和人为因素对古长城的进一步损毁与破坏,为下一步开发保护创造便利条件。显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于这样的大型故文物保护,还必须寻求市场效应。能够从古长城保护中开发出市场价值,使得古长城保护与现代市场融为一体,走保护开发并以开发反哺保护之路,让全民参与“扶一把”,自身保护“站起来”且能“走下去”的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这道残破的明代“土长城”未必不会成为景泰县的“聚宝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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