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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抄袭案走红的是写作软件
http://www.scol.com.cn(2017-2-19 9:12: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关育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上午,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和当当网一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由唐嫣、罗晋、吴建豪主演的古装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出抄袭200余本小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2月16日《钱江晚报》)

  相比于抄袭案本身,大家更关注的是两点:一是原作者抄了200多本小说,她真的有这么大的阅读量吗?消息一出来,就有不少网友感叹:“抄袭都需要200多本的阅读量,怪不得我当不上作家!”的确,果真能有如此大的阅读量,又能熟记这么多的片断,那还真是功夫了得!二是抄袭之作是如何变成收视大卖的影视剧IP的。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作者用的是自动抓取的写作软件。这种写作软件,可以快速地供应各类描写的词句,有的还提供排版、取人名、找资料的功能。记者的体验是,十分钟就写下了近千字。有人说,有了这种写作软件,“以后写东西就轻松多了”、“从此描写不需要一个一个去查找了”。原来如此!

  但问题也由此而来,运用别人的语句,是否属于抄袭呢?在诗词创作中,这种方式被称做“借用”。曹操的《短歌行》就借用了《诗经》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北宋词人宋祁的《鹧鸪天》,共八句,其中有四句借用的是李商隐的,如“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还有一句借用的是南唐后主李煜的“车如流水马如龙”。如此大面积的借用,用今天的话来说,抄袭已经超过50%了。古人没有版权意识,但在有了版权意识的今天,又该如何看待这种“借用”呢?

  写作软件的出现,确实便利了人们的写作,有了内容的创意,许多细节问题就可迎刃而解。更由此而来的,必然是更多的化用和借用,以及版权纠纷。那么,对于这种写作软件,是否该有存在的空间,也值得探讨。更深层次的思考是,写作被认为是独创性的劳动,但写作软件的出现,新闻写作机器人的出现,显然让写作也变成了流水作业。这究竟是写作的进步,还是对独创性的毁灭?又是否允许其有生存空间呢?

  第二个问题的探讨更复杂。从网友对《锦绣未央》的抄袭整理结果来看,抄袭200余本小说,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多为整章复制;总体是2008年小说《长歌天下》的扩写,主线、支线、框架、人设甚至人名都照搬此书。这样的结果如果属实,基本可以断定《锦绣未央》抄袭成立。问题在于,原著为什么没有走红,反倒是抄袭之作大卖了呢?只是市场炒作,还是资源的整合与创新?如果是后者,又能否允许这样的“改编”存在呢?如果允许,那又该怎样划定利益呢?如果不允许,是否又会少了一个IP资源呢?

  《锦绣未央》抄袭案,无论胜负在谁,思考是少不了的,写作软件走红,也是避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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