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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书信问候老人”不能只靠法规约束
http://www.scol.com.cn(2017-2-8 8:06: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对子女在外地工作、不能亲自照料的,草案规定,可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与老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2月7日《重庆晨报》)

  2016年,某地审理过一个涉及老人的案件。由于老人子女在国外工作,多年没有回家,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常回家看看”。不过,由于情况比较特殊,老人的子女居住在国外,“常回家看看”有点不切实际,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必须每个月给老人拨打电话问候。当时,这起案件就引起了全国热议。大多数人认为,这样的判决没有丝毫意义,强制之下的电话问候,多了的是虚情假意,多了的是言不由衷,反而让亲情更加疏远了。

  从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强制规定电话问候确实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不过,也不能说一点意义都没有。经过法律判决的案件,可能因为有了判决的关系,而导致了言不由衷和虚情假意的结果。但是,重庆启动的“必须问候老人法规”则和案件判决是不同的。案件判决因为有了纠纷,而产生了隔阂,自然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而“必须问候老人法规”则是一种善意的约束,善意的提醒,在老人和子女之间还没有产生隔阂的时候就约束了。如果能够起到约束作用,就能发挥好的效果,就能让亲情不因为遥远而疏远。

  现实生活中,必然会有一批不能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这些老人的心情是焦渴的,这些老人的期盼是浓烈的。但是,由于子女身处遥远的异地他乡,加上工作忙碌,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次面。这个时候让他们“常回家看看”也是不好实现的,而“常打电话问候”,“常写书信问候”则是能够实现的。所以说,“必须问候老人法规”是有着积极现实意义的。

  老人的亲情期盼需要纾解,多少老人只能呆呆坐在家里发呆,甚至是拨打110只为说说话,他们的这种焦渴期盼需要亲情的阳光雨露,而最好的阳光雨露则来源于亲人,来源于子女。子女虽然身在异地他乡,虽然不能“常回家看看”,却可以有另外的途径安慰老人。在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科技时代,实现“必须问候老人”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仅有法律的约束也还是不够的,强硬约束出的“必须问候”确实有点尴尬。这就需要加大孝老敬亲传统的传播,让每个人的心里都能勃发出真心关注老人的种子,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经常通过电话、书信、微信、QQ问候老人。

  “必须问候老人”的规定,虽然不完美,却也有着积极现实意义。这可以让亲情不因遥远而疏远。强硬的规定体现的是浓浓的关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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