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符合低保的办理条件,徐某的低保手续直到2015年都没有办成。其间,徐某曾多次要求张德春退还好处费,并再三表示不办低保了。最后,迫于徐某的压力,张德春才勉强口头答应退还4000元,而余下的1000元作为跑路费,不能退还。但即使这样,张德春也迟迟没有退还承诺的费用。(1月2日澎湃新闻网)
低保顾名思义就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根据国家的规定,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然而从低保诞生的那一天其,各地对低保评定、领取过程中的质疑声就不断,各种低保乱象也被媒体不时曝光,比如在部分村庄,一些村干部在办理低保时,多是为关系户和送礼的人办理,而并非是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家庭。有个别村民小组长手里有几户低保对象,他们每年能从中截留几千元,低保对象对此也敢怒不敢言。原因就是,如果低保对象追讨全部低保费,他们便扬言“给取消了”。就是一些村干部的为所欲为,把低保政策搞得乌烟瘴气。说他们的肆意妄为是低保之“霾”那是恰如其分的。
众所周知,要驱散雾霾,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刮一场大风,风越大,就越干净利落地把雾霾驱散干净。各级党委有必要刮一场严惩的飓风,来驱散笼罩在贫困户群众身边的低保之“霾”,从而确保低保评定工作的风清气正。
其一是要严惩在低保评定过程中优亲厚友的干部。低保任由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公平就会丧失殆尽。有的村干部在低保资金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中优亲厚友,大搞“人情保”“关系保”等,干部本人或其家属、亲戚等生活水平不低却违规领低保,而村里有的本应享受低保的老人、病人和残疾人却拿不到低保。对这些把国家低保政策视为以权谋私工具的基层干部,必须严惩。
其二是要严惩把黑手伸向低保金的干部。从过去的经验看,低保虽然是农村贫困户群众的救命钱,但还是有财迷心窍,丧心病狂的官员把黑手伸向农村低保。比如媒体曾经报道的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居然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对这样的官员,必须严惩。
只有惩治发威,让基层干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才能警示教育官员,让他们真正把低保视为不敢逾越的红线,笼罩在低保中的“霾”才可能真正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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