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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限价的“牛肉面协会”当除
http://www.scol.com.cn(2017-1-6 7:54: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甘肃省永昌县牛肉面成立“牛肉面协会”,并下发协会文件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店面停送鸡蛋小菜,炒面大碗10元,小碗9元,不执行协会文件,将对该店进行集结围堵。(1月5日 法制网)

  作家有作协,曲艺家有曲艺家协会,牛肉面协会或许也并不稀奇。但甘肃永昌这家“牛肉面协会”,发文限价还可能要干扰牛肉面店经营,不能不说协会太多故事也就越多,但岂能随便“立个山头就限价”,如此行霸早该除掉为妙。

  这家“牛肉面协会”,名头上虽有协会两字,但所做决定,并未通过牛肉面经营者多数的同意,其提出的“所作变动,牛肉面经营者必须服从”更显霸道。倘若不从,动辄对牛肉面经营户采取集结围堵等“行规”,实在有违共商共治的运行共识。再往深里挖,这家“牛肉面协会”,竟然没有在民政局注册登记,显然就是一家“黑协会”,而不是为牛肉面经营户维权的真协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行业基于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成立了各个行业的协会。目的是消除行业不正当竞争,维护绝大多数行业经营者的权益。“牛肉面协会”或许就看重了这一潜在的行业需求,打起了擦边球。虽然该协会由多数经营者协商成立,但其随意做决定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协会服务行业的基本属性,而成为部分经营者或者黑恶势力,控制一个行业的抓手。

  牛肉面经营者的具体经营行为,包括经营价格、让利活动,是基于其经营成本、长远发展考虑而为。当然,不排除一些经营者存在排挤其他经营者的情况。故此,协会对商家的经营行为,应该是监督引导,而不是充当打手般的集结围堵。这是“牛肉面协会”被依法惩治的直接原因。

  协会是会员共治的组织,共治的基础是法治。成立“牛肉面协会”也好,或者其他协会也罢,应该首先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包括成立程序要合法,所做决定也应遵守法律,而不能放任一些人把持协会,把自己的私欲凌驾于其他经营者头上。即便个别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经由协会当面协商,或诉诸法律,维护行业健康正当的秩序。

  市场经济需尊崇市场规律和法律,在这个前提下,经营者的行为是不受限制的。行业协会,只能是捍卫市场规律和法律的保障者,而不是违反者。构建健康的行业秩序,需要行业经营者良好的市场意识,也需要行业协会更好的自律。对于未依法成立的“牛肉面协会”,等待它的只能是法律上的治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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