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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民风民俗须防权力“越俎代庖”
http://www.scol.com.cn(2017-1-21 9:17: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伍文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则贵州出台的“酒席新规”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眼看春节临近,“移风易俗”的新规为何没能成为节前的“一股清流”,反而成为大家吐槽诟病的谈资?“中国网事”记者采访发现,日前一些地方出台严控大操大办的“酒席新规”,却引来不少网民质疑,“权力之手”是否“越了界”?(1月19日新华社)

  众所周知,贵州出了个茅台酒,闻名中华数百年,如今更是享誉全世界,应当算是国产酒中最为尊贵的,足心让贵州骄傲;但偏偏出了个“酒席新规”,硬要“向自己开炮”,不准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普通百姓大肆操办白事喜事,尤其还对每起酒席的烟、酒、菜的数量和档次作了明确限制,否则就要按规定处理。

  对此不少网民质疑,权力之手“越界”,干涉了老百姓的私生活。这并非是没有道理的。一方面,贵州出台“酒席新规”的初衷无疑是好的,值得肯定。殊不知,数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旨在整治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使党风正、政风纯和干部作风转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氛围。地方贯彻中央精神,推动正风肃纪,促使社风民风转良,也是题中之义。毕竟良的社风和民风会反作用于党风和政风,也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更影响着一个地方的精气神。

  但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权力手段强制性的要求老百姓改变民俗习惯,遵从官方禁令节俭的操办酒席,可能适得其反。一则,以行政权力干预民俗活动超越了法律授权范围,粗暴的代替了村规民约应当发挥的作用,实是“越俎代庖”。二则,如此实与法治精神违背。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各级行政单位尤需着力于培育执政者和执法者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法无授权不可行。三则,未广泛征求民意,没有发挥群众自治能力,势必让群众心生反感、抵触情绪。四则,“一刀切”式的限制民俗活动中酒席标准,破坏了传统民俗的原汗原味,副作风太大。

  引导民风民俗须权力“越俎代庖”。民风反映着社风,反映着社会整体文明层次。推动民风向善,引导民俗与现代文明融合,摒弃传统习俗中的糟粕,还需善用村规民约加以引导,善用文化产品潜移默化的引导,善用深入群众的宣传、倡导活动引导,一方面促使群众增强文明、节俭的操办酒席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通过群众自治倒逼移风易俗。防止权力“越界”,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培育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水平,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为权力扎紧制度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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