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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不失为移风易俗的正确“打开方式”
http://www.scol.com.cn(2017-1-5 7:54: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季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6年12月27日,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中国新闻网,1月4日)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人尤其是农村,为了赶时髦、追潮流,对各种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接踵而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攀比,一次又一次的抬高“婚价”。这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举步维艰,为了孩子一场幸福的婚礼,往往会搭上他们后半辈子的幸福,这样的攀比、这样的操办不是时代的潮流,必须摒弃。

  然而知易行难,在已经形成的村风、民风当中,要想实现完美的“逆行”,需要具有强大的气流、顶住强大的压力。对于村民而言,都希望别人在操办时能受到约束,不要太过浪费,而每次轮到自家头上,不大操大办一回,以前泼出去的“水”肯定收不回来。在这种语境下,每次移风易俗都变成泡影。

  此次,政府出台文件干预大操大办,不失为移风易俗的正确“打开方式”。一方面,当地政府有指导、引导村民向善、向好的方面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在属地管理的大环境下,本地村民能有好的习俗,有好的生活习惯,对于当地长治久安与和谐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政府出面干预具有较强的执行性和威慑力。地方政府是基层政权的掌握者和操控者,不管是在人员配备上,还是机构设置上,亦或是经费保障上,都远比民间的一些协会、志愿团队等更具有先天优势。

  当然,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加以规范,还需要强化带头引领和严格落实。一方面,政府官员本身也可能是乡村的一分子,那么,要率先带头,起好示范作用,号召广大百姓向“我”看齐,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另一方面,政府在执行文件规定时,还要注重合理、合法、合规。政府有没有权力对村民的操办行为进行惩戒,有没有执行主体资格姑且不论,就村民在操办红白喜事时,政府如果当场出面制止是否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更需要考虑周全。毕竟,谁家在结婚的大喜日子里,都不希望遇到不喜、不吉利的事情。

  所以,政府干预政策虽好,但好事要做好,还需要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做好事前宣传、做好思想工作、做好前期预防和保障工作,等等,用柔性的手段处理民间风俗,远比一纸罚单来得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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