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天价拖车费,咋成了割不掉的毒瘤?
http://www.scol.com.cn(2016-12-6 8:11: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4月份,潭耒高速衡阳施救站收取3万6千元高额施救费一事,报道播出后,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对施救公司进行了处罚,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最近,经视大调查又接到了一起“天价施救费”的投诉,事发地还是潭耒高速,还是那家救援站。而这一次,拖车26公里,救援站开出的是4万元施救费。经路政部门的审核,最终决定托运费为最后总计收费应为23637元。(12月5日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诚然,4万元并非仅为拖车费用,还包括吊车费、装卸费、转运费、现场清理费及停车费。可即便如此,整个收费也绝对偏高。在媒体记者参与和路政部门重新核对下,总计费最终核定为23637元。可见,如果没有媒体的直接监督,14000多元的水分被救援站“黑”掉。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这家救援站,今年4月刚刚因媒体曝光“天价托车费”而被调查,最后有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都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可不到半年的时间,伤疤尚未痊愈,他们胆敢再次乱收费,其嚣张可见一斑。类似事件一次次地媒体曝光,公众似乎产生了抗体,对此不再敏感,这是何等的悲情。不客气地说,“天价托车费”已经成了社会毒瘤,理当被治理。

  事实上,国家也曾出台管理措施,比如2010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为了遏制天价拖车费,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但事实呢?“天价托车费”还是一匹脱缰的野马,随意撒欢。发生交通事故已属不幸,再遭遇勒索式的“天价托车费”,救援站趁火打劫,事主内心的悲痛无以言表。

  遏制“天价托车费”真的很难吗?当然不是。只要地方的职能部门真心实意地服务于民众,割掉这颗毒瘤并不困难。首先,职能部门应完全抛弃私益,督促救援站落实国家规定,将各项清障救援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公示,让司机明明白白,并在拖车前告知车主,征得其同意。物价部门要严格审核各项服务的成本,交通管理部门要在事后核定收费是否违规。

  再者,几乎每个救援站背后的利益链条上都有高速管理部门的鬼魅身影,且有垄断的嫌疑,拖车费想降下来当然不易。从这个角度看,政府应切实放开道路救援市场,允许民间资本参与竞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指定救援站,让事主有充分的选择权,才可以真正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合理地遏制“天价拖车费”。

  同一家救援站屡罚屡犯,无视舆论和法规,折射了“天价拖车费”的顽固,难道“天价停车费”真的是割不掉的毒瘤?如此的疑惑让人伤感。显然,看似市场化的高速救援服务,实则蒙蔽上垄断的灰尘,倘若政府任由“天价托车费”猖獗泛滥,一定会损伤政府形象,更蚕食职能部门治理乱收费的公信力。(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