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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孩子买宠物猫岂止枉为人母
http://www.scol.com.cn(2016-12-27 8:59: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嘉善一对小情侣却以没稳定工作、养不起孩子为由,在网上叫卖孩子。奇葩的是,在用亲生女儿换来2万元钱后,他们竟转手就花2000元买了只宠物猫。近日,这名枉为人母的女子被嘉善法院判刑,而孩子爸爸也被嘉善检察院追诉获刑。(12月27日《钱江晚报》)

  一个90后女孩,未婚先孕之后,没有打算做人工流产,而是选择了生产,这似乎也没有触犯刑律,只要将孩子抚养成人,吸取某些教训,这个女孩乃至襁褓中的孩子同样可以获得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

  然而,不可思议的一幕还是发生了,孩子还没有出生,女孩就已经找到了买主,以两万元成交了这笔肮脏的交易,这种丧失人性、亵渎亲情之举,就连办案的民警也难以接受。尽管尚未结婚,但是毕竟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缺少母亲的照看与抚养,孩子的命运可想而知。

  就连动物都知道护犊子,不忍骨肉分离,这个女孩岂止是枉为人母,分明连畜生都不如,从她卖孩子之后的表现来看,用出卖孩子的钱居然买了一只宠物猫,不难看出,没钱抚养孩子只不过卖孩子的一个借口而已,真正的母爱来自对孩子的呵护,哪怕要饭也要将孩子抚养成人,这种义务是不需要强制的,来自于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亲情与责任。

  令人震惊的是,这名女孩并非第一次卖孩子,在此之前,她有过一次未婚先孕,也是用同样的方式抛弃了孩子,真不知用卖孩子得来的钱是啥滋味?我们不禁要问,这个未婚妈妈的第一次犯法,为何无人知晓,被她卖掉的孩子今何在?民间买卖孩子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第一次就被阻止了,就不可能发生第二次卖孩子事件,可见,警方的打击力度不够大,甚至还存在某些死角。卖孩子的女孩被法办了,那么,两次买孩子的买主受到处罚了吗?(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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