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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敬业”快递哥该由交警来评判
http://www.scol.com.cn(2016-12-13 7:51: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振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2日中青网消息:近日,有网友在浙江丽水景宁街头偶遇快递小哥,一边打吊瓶一边送快递,让人既感动又心疼!向所有奋斗在一线岗位的劳动者致敬!希望大家在收件寄件时,记得和快递小哥说声“谢谢”。也希望小哥注意身体,注意安全!

  快递哥,快递车,吊瓶,构成了一幅都市“奔忙族”一景。乍一看相当感人,无外乎为了生存而奔波,为了客户而奔忙,为了工作而不惜病休,何等感人的“新劳模”画面?

  然而,“敬业”是一码事儿,职工权益是另一码事儿,而违反交规则当然是第三码事儿。

  敬业者,把今天的货全部送到客户手中,不延迟,不暴力摔包裹,按部就班。电话及时联系,短信及时送达,完璧归客户之后才算结束一天的工作,此为敬业。这一切的一切,至少从画面上判断,快递小哥做到了。

  而谈到职工权益,当健康受损,病体欠安,已经去了医院,正在打吊瓶之时,该快递公司就应当有应急举措。或找职工代劳,或临时安排他人送件,或准许其临时请假,凭什么连职工基本的权益也可以无视,而任由该吊瓶快递哥风里雨里病中仍然如同健康人一样送快递?有网友评论该事件,意思是若吊瓶快递小哥今天没有及时送达这些包裹,他可能会本月的工资就没了,公司也就会因寄件人投诉而派件不达标。这些当然正是该快递小哥所面临的窘境。然而,这岂不正反映出快递公司根本就没有配套的应急工作措施,更没有替临时生病、请假、“出缺”的职工找好替代人员吗?维护职工健康,维护员工权益,是任何一家企业、公司基本的劳动保障举措,那该快递公司的应急举措、劳动保障措施又哪里去了?吊瓶快递小哥背后,岂不是正站着一个“吊瓶快递公司”?

  其三,最“敬业”快递小哥敬业与否,应由交警来评判。三轮车不能带病上路,三轮车上的驾驶员也不能带吊瓶上路,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那么,打着吊瓶驾驶三轮车上路,快递小哥既要掌握方向把手,又要保证吊瓶不脱落,还要保证车上快件安全。试问,打着吊瓶驾驶三轮车,快递小哥能做到这一切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显然,打吊瓶驾驶三轮车,已经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禁止此类驾驶员上路。那么,如此这般的吊瓶快递小哥,你的“敬业”“点赞”“谢谢”“心疼”,是不是就有点儿太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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