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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不是“你瞅啥”
http://www.scol.com.cn(2016-12-6 8:00: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韩玉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你瞅啥”引发的命案。今年8月,一对青年男女饮酒后和另一名男子发生言语纠纷,持刀互殴导致一死两伤。北京青年报梳理发现,近年来由于“你瞅啥”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北京时有发生。三中院对2014年至今因家庭琐事纠纷、眼神不适当交流等“非典型琐事”引发的已审结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中酒后言语失和的案件占四成。(12-05北京青年报)

  “最好的保护就是进攻”。“你瞅啥”看上去带有挑衅对方的意思,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只有色厉内荏的人,才会对周围的人容易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就像案件中的小张和小崔,如果不是本身带有一种不安全感,敌视情绪严重,又何须随身携带匕首?其实这样才大错而特错了,因为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不是带有挑衅性质的“你瞅啥”的主动进攻,而是不惹事不生非,才能平平安安。因为主动式的进攻“你瞅啥”,不仅不会很好的保护自己,反而会激怒对方,从而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

  “你瞅啥”首先是一种不良心理情绪,而这种不良心理情绪,可能来自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以及对周围人的不信任,尤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加快,社会由熟人社会不断向陌生人社会过渡,这种不信任更加明显;其次,不是人人都有这种不良心理情绪,“你瞅啥”当然与个人性格特质有关;第三,“你瞅啥”这种不良情绪,是心理不够成熟的表现。因为无论“路怒”还是“你瞅啥”,多发生在年轻人身上。

  从四成刑案源自言语失和来看,“你瞅啥”多次酿血案这种“非典型琐事”引发的刑事案件,不仅造成了家庭悲剧,更严重的危害到了社会安定,是一种社会不和谐音符。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一笑泯恩仇,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面对陌生人社会,除了平心静气,自我减压,友好待人,更应该加强社会治安,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从而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安全感,也只有我们人人都能感觉到这个社会是安全的、友好的,这种不安全的焦虑才会自然消失,“敌意”才不复存在,这个时候,即使“瞅了”,也不会“有啥”,更不会发生“我瞅你咋的了”的顶撞,因为一旦发生口角,难免被激怒,即使真的色厉内荏,也难免酒壮怂人胆,导致情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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