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酿血案的不是“你瞅啥”而是淡薄的法律意识
http://www.scol.com.cn(2016-12-6 7:46: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你瞅啥”引发的命案。今年8月,一对青年男女饮酒后和另一名男子发生言语纠纷,持刀互殴导致一死两伤。北京青年报梳理发现,近年来由于“你瞅啥”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北京时有发生。三中院对2014年至今因家庭琐事纠纷、眼神不适当交流等“非典型琐事”引发的已审结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中酒后言语失和的案件占四成。 (12月5日《北京青年报》)

  “你瞅啥”,充其量只不过一句开玩笑的话,虽然有时候有挑衅的意味,但也与离酿成血案相差甚远,可谁能想到,一句“你瞅啥”却成为血案的导火线,有多人为此丧命。死者已逝,后悔都来不及了。近年来“你瞅啥”曾经在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多地引发血案。据报道,看到别人吵架,一家四口上前看热闹。因一句“你瞅啥”、“瞅你咋地”,两言不合最终酿成血案,看热闹的孩子父亲被当街捅死。近日,大庆警方将潜逃至吉林延边20年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外的烧烤店内,校内学生与校外人员因为一句“你瞅啥”发生误会并打群架,学生小东持刀将22岁的小万刺死,并将另外3人刺伤。“你瞅啥” 酿成血案究竟是因为什么?

  “你瞅啥”能酿成血案,并不是因为“你瞅啥”这三个字有多凶猛,而是有前提条件的。不少“你瞅啥”的案件都发生在当事人饮酒后,情绪失控下极易误解玩笑话,并借着酒劲酿成命案。而且当事人身上或同伴带有刀具,情急之下冲动犯罪了。说到底,“你瞅啥”能酿成血案,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个人无缘无故将刀具带在身边,固然是为了防身,但也何尝不是为了滋生事端?何尝不是无视法律的表现?

  人和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尊重、理解、谅解,还要讲究文明礼貌。如果大家都能够和谐相处,那么既不会说出“你瞅啥”,也会对“你瞅啥”一笑了之,自然也就不会酿成血案。其实,双方只要有一方能够大度,能够退一步,那么血案也就能够避免了。就是因为双方无法容忍对方的“无理”,觉得自己失了面子,为了找回面子,一定要通过武力较真,最终必然是要酿成血案。

  “你瞅啥”能酿成血案,显然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法律意识强的人,不会想到要动武,不会想到要将刀具带在身边防身,遇事只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瞅啥”酿成血案,这说明普法形势仍然严峻。另外,在发生持刀互殴的过程中,报警意识也不强,许多围观者躲得远远的,既没有及时劝架,又没有及时报警,这也是导致酿成血案的重要原因。

  “你瞅啥” 只不过言语上的“轻佻”,可酿成血案却是结果的“罪恶”,两者存在一定的距离,而填平这段距离的恰恰是强权逻辑,谁的拳头硬谁的刀锐利谁就是“老大”,但这只是逞一时“英雄”,最终必然是沦为“狗熊”。遵纪守法的公民才是好公民,才能远离血案。我们唯有提高法律意识,才不会被“你瞅啥” 击倒,才不会成为血泊中的“牺牲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