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国评蜀论 >> 正文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摒弃惯性思维
http://www.scol.com.cn(2016-11-9 13:40: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图八木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精神,坚持以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要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摒弃惯性思维,以新的姿态来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发展要求。(11月9日《人民日报》)

  近日有个朋友在路宽车少的快速通道上追尾了别人的汽车,还好因为速度并不是很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和我谈起这起车祸时,朋友说的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说他之所以追尾别人,都是因为惯性思维作的怪。在路宽车少的快速通道上,他跟着前车以相同的速度在跑,自以为前车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减速,就放松了警惕性,保持车速跟进,哪知道前车由于避让一条横穿公路的猫来了个急刹车,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就追了别人的尾。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我们在生活中有很多地方都经常性地以惯性思维方式去思考,以至于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搞得我们措手不及。而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容不得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有惯性思维方式。

  摒弃惯性思维必须适应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强硬的铁腕打击腐败,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涉及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密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而且涉及的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执行党纪之严更是让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中纪委六个严禁的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落实和“两学一做”的全面展开,无不在向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中国共产党进行党要管党从严治的决心和力度。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如果还不能适应这个新常态,还是用以前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肯定会碰得头破血流,甚至葬送自己的政治前程。

  摒弃惯性思维必须满足新要求。从2012年底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到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种准则、条例和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达到50多个,这些准则、条例和规定有些是在以前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使之更加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有些却是根据党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增加的。不管是修改的还是增加的,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从根本上刹住了愈演愈烈的腐败之风,为从严治党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央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必须自觉地满足中央提出的新要求,让自己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行事做人。

  摒弃惯性思维必须解决新问题。“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习近平同志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说明中指出,新准则不是替代老的,是针对新问题作新规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展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也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拿出新的办法和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摒弃固有的惯性思维,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创新方式方法。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新高度。

  摒弃惯性思维必须树立新观念。摒弃了惯性思维并不是说我们就裹足不前了,就在原地等待观望,而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新观念。特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指南。如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还以过去的发展理念去理解,必然会走入误区。还有一系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路,都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深入学习和领会的。特别是在强力反腐败过程中,有些党员干部为了不出事、少出事,就采取消极态度,干脆就不干事或者少干事,以期不出错或者少出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压下,这些为官不为行为肯定要得到彻底遏制。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只有摒弃惯性思维,及时更新观念,才能使自己紧跟党中央的步伐,不落伍不掉队。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