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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点”要求做“三有”新闻人
http://www.scol.com.cn(2016-11-9 9:56: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图八木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今年的记者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新闻记者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要坚持正确的新闻志向,四是要坚持正确的工作取向。(11月8日新华网)

  早在今年2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已经强调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党性原则,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的要求。在社会上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更加坚定了新闻媒体工作者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年的记者节上提出的四点希望,既是对新闻记者的希望,更是对广大新闻记者提出的要求。只有将这四点希望严格贯彻落实到新闻媒体工作中,才能将新闻工作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

  做党的喉舌和人民的代言人,就要做到心中有党。曾经有一部分媒体人自己认为,他们是媒体人,是无冕之王,见官大一级,他们只为他们自己代言,至于是不是姓党,他们根本不在意,更有甚者,他们到处去揭露和宣传党和国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以此来博取眼球和点击量。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这些负面影响的传播,只有通过金钱等方式来解决,形成了有偿新闻。不但败坏了地方风气,更毁灭了他们自己。只有做到心中有党,处处以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己任,以鞭挞社会和个别地方的不足为动力,以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宣传真善美为要求来做好媒体宣传工作,才是新闻媒体工作者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

  做党的喉舌和人民的代言人,就要做到心中有民。新闻记者的责任和职业准则都明确了他们必须做人民的代言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到心中有民。只有心中装着群众,时刻记得群众,以解决群众的诉求为导向,以帮助群众的困难为方向,以减少群众的矛盾为取向,以匡扶群众的正义为志向。积极同党和政府联系,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这才是新闻记者的天职所在。

  做党的喉舌和人民的代言人,就要做到心中有责。没有责任感的记者肯定不是好记者。新闻记者的责任是什么?是用自己的眼睛和笔将所看到的、所正在发生的事件真实地记录下来。但我们眼睛看到的往往只是表象,很难真实地反映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此,新闻记者要做党的喉舌和人民的代言人,就一定要做到心中有责。一个是对党和国家的责任,另一个就是对人民的责任,把这两个责任都牢记心中,时时处处都以这两个责任作为自己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新闻记者。

  最后,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恭贺全国所有新闻媒体工作者、新闻记者们节日快乐,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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